上個月開車經過十字路口時不小心撞到了一輛機車!!
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我只有保賠對方的險自己沒保
機車為肇事主因:原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偏離車道.道路有機慢車道!但因為十字路口就沒線了!!
我想說撞到應該都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有三成,結果我沒有肇因~
當時對方騎車撞到我保險桿倒地我發現已經壓過去了造成對方骨折開刀住院~
沒辦法他偏過來我撞到才發現,反應過來也要快1秒煞車踩了馬上就停住了.
他一直以為是我偏過去撞他...
我做筆錄還怕沒肇責故意說了我在看左邊紅路燈沒注意到.看可不可以有個三成讓保險賠一些~
現在的問題是:1.若我沒肇責是不是保險員就不會賠任何費用?
       2.對方看過後還是不和解不理他可以嗎?
     (第一次和解失敗因為我只想賠他醫藥費跟修車費且不用賠我俢車費)(初判表還沒出來)
       3.若對方想和解但現在我不想賠他任何費用了想聽各位大大的意見是包個紅包還是?
     (後來出院醫藥費啥加一加28萬給他就和解,我越想越生氣太得寸進尺了1毛都不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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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dery wrote:
我做筆錄還怕沒肇責故意說了我在看左邊紅路燈沒注意到.看可不可以有個三成讓保險賠一些~
現在的問題是:1.若我沒肇責是不是保險員就不會賠任何費用?
       2.對方看過後還是不和解不理他可以嗎?
     (第一次和解失敗因為我只想賠他醫藥費跟修車費且不用賠我俢車費)(初判表還沒出來)
       3.若對方想和解但現在我不想賠他任何費用了想聽各位大大的意見是包個紅包還是?
     (後來出院醫藥費啥加一加28萬給他就和解,我越想越生氣太得寸進尺了1毛都不想出了)


看可不可以有個三成讓保險賠一些~......

這觀念.........樓主好自為之.....

1.賠強制險
2.雖無責建議還是和解,條件樓主自行決定,可賠償可要求賠償,無責理論上是要要求賠償,如真要賠償就是樓主佛心來的
也可不理,只怕對方提告(提告不代表一定要賠,看判決結果,保險公司會協助處理)
3.可包可不包,如簽不到和解書包六萬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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