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大概是這樣的,車禍中A車為對方B車是我,
這路口有點亂總共有六個紅綠燈(如圖)

一開始我和對方都一起等紅燈,
然後綠燈後一起行駛向左轉的方向,
當時其他號誌都是紅燈,
對方以為這路口很大所以開到箭頭處看到對向紅燈,
就直接給我緊急剎車,然後我就撞上他的車屁股,
然後對方就說啊就看到紅燈就停下來,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我這邊綠燈其他地方本來不就是紅燈的嗎?
綠燈左轉,左右兩邊本來就是紅燈的不是嗎?
今天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來,
還說我的肇責比較大,可是是對方緊急剎車耶?
請各位大大可否協助,提供一下意見,
另外補充一下路口是只有三個燈號的,
沒有左轉燈號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