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耶ya wrote:死屁孩或沒品的人或小流氓,似乎有在看車子在讓的???似乎(較不會)對貴車做出逼車或按喇叭或開窗挑釁或動刀動槍的行為。我深深的有這感覺(恕刪) 抗議有分程度跟方式,習慣明刀明槍直來直往的踢到鐵板的機會相對大增!我都採正途來暗的,殺人於無形!既不會當場惹到對方也能夠達到抗議的效果!
煩耶ya wrote:死屁孩或沒品的人或...(恕刪) 搞車是不需要看車種的忘記那天T字路口互相搶進去T字路口也有車要出來反正。。。好難解釋反正後來我讓他,因為我又要用這一個方法跟在他車後足足開了3分鐘的遠光燈他途中有伸一腳準備下車,結果還是縮回去了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