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你還慘過,有天莫名奇妙收到一張紅單,說我闖紅燈,也沒附上照片,我去申訴說你開我闖紅燈既沒照片,也沒影片,也沒當場攔我下來簽名 ... 怎麼證明我有闖紅燈? 警察局回覆也是說那個路口沒照相機,上班時間車多路太小不適合攔車,他們肉眼看到就算,有異議的話可以上法院申述 ... 我懶的再追究下去就2700繳一繳了事。至於我真的有沒有闖? 我真的不知道,我只能說我從不故意闖紅燈,但開車那麼多年來有沒有不小心闖過? 有
那以後警察抓壞人時,還要邊錄影才能邊抓人....是這樣嗎?當然不是警察(人員)本身就是個執法權力的代表,他是在執行公權力(法律).當然 為了怕個人不肖員警濫用權力以假報真或公報私仇..等情事,通常出勤時會兩兩一組相互見證與(作證).上法院申訴...完全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