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下午3:40左右,
在小東路與莊敬路路(土地公廟)口時,
因為號誌轉換到紅燈,且左方車輛似乎要右轉(可能交通堵塞交通警察指揮又轉或是違規右轉,這部分不是重點),
我就停在機車等待區內,
這時候方一台125(迅光的樣子)停車不及,擦撞我的排氣管(2013 NIKITA 200),
因為車尚有帶小朋友,第一時間沒有想說要去看車子有無損傷,
結果後車駕駛一開口就說:你為什麼緊急煞車,
即便前方指揮交通的警察過來,他還是一直說我為什麼緊急煞車,
原本我打算沒事就離開了,
對方的態度讓我有點火了,
這時交通警察直接通報警察局人員過來,
中間後車駕駛一直說對不起,他有事情要趕,一定會賠償,
我的車損狀況:排氣管的防燙蓋有刮傷(排氣口+側邊防燙蓋),
對我來說,這是小傷,其時也沒有必要一定要找警察,
就算虛偽的認錯一下,也不會再為這個小事追究,
主要是第一時間,對於事故發生的態度,及第二時間交通警察來的說法,
讓我徹底發火,
為什麼你要緊急停車???前面紅燈我不用停嗎?(雖然這個很重要,但不需要回答三次...)
何謂緊急停車?我要載小朋友連紅燈不要停去詐領保險金,還是緊急煞車製造假車禍???
更何況前面有交通警察又是紅燈,換做這種情形正常人都一定會停,
你後車撞到我,我都還來不及看車損,
把所有事故歸到我緊急煞車???
所有事故的後續處理:態度決定一切
當然會有許多人遇到發生事故後,車主開出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基本上,就算我100%沒錯,我也不敢這樣漫天開價,第一時間的心理防衛會啟動,
但有錯就要認,賠償合不合理事後續如何協調的事情,並不會因為這樣就可以把責任推掉.
事情的結果,
警察量測事故地點後,雙方簽名,
我留給駕駛聯絡電話,請他自己去看這樣的損傷,他個人覺得要賠多少錢,
我並沒有記對方的電話,
我是跟他說:如果你覺得要解決,自己評估損壞賠償金額,找時間發簡訊給我就好,我再提供匯款帳號,
即便最壞狀況,對方沒打電話,
也可以藉機教育小朋友:有錯就要認,不要一直掩飾一錯再錯.
這個教育機會遠比零件換新的價值高.
如果後車駕駛有看到這篇發文,請你想一下當今天立場互換的時候,你會跟我一樣的想法嗎?
話我放在這裡,即便你沒有任何簡訊聯絡,我也不在乎,我不會去警察局要求處理.
因為......這真的只是小事
你的態度決定決定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