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chi1962 wrote:法律並無規定路肩可以超車所以以這件事故來說機車不應該出現在汽車右側而是應該減速並注意車前狀況,從汽車左側超車) 我前面說了..兩種裁決都可能會有.你提到機車不該出現在右側,所以你無需去注意.如果當時右側有行人,那麼你一定要注意(對不對).有些委員就會提出...單車道右轉你雖為前車,但是當轉彎時還是[必須注意]右側的行人與突如其來的機車.所以 會有未注意右側機車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