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板上朋友

小弟前幾日發生車禍事故,有幾個問題求解,拜託各位指點指點

小弟當時駕車於無號誌信號的路口進行迴轉,該路口有設置網格線不得停車,迴轉前我已確認前後兩端的號誌都已轉換為紅燈

當我開始迴轉(車速約低於20公里)並且車頭已過道路中心雙黃線時,對向有部機車瞬間撞擊我的右前方保桿,然後摔車...

對方有無超速或闖紅燈我無法舉證,僅有我的行車紀錄影片...目前打算先跟對方談機車維修費用..跟醫療理賠的部分

小弟已有爬文...依據這狀況,我必須負70%肇事責任,是否正確呢? 勞煩各位前輩解答(我準備與對方談和解)

附上當時提供交警的事故位置圖,與現場路口照片(淡水沙崙路),求解~ 拜託各位前輩了...T.T

無號誌路口事故疑問
無號誌路口事故疑問
對,那機車會有"經過XX路口未注意..."這條,所以他三你七,一般保險公司談理賠也是三七去談,不過對方如果受傷,那他以過失傷害連同民事一起提出告訴,你就麻煩了...

所以目前的確是先談他的機車修理以及盡量對他的傷勢做到最好,因為上了法院,過失傷害被判幾個月的徒刑,以一天3000元來算,你被判三個月就等於要繳納九萬元了,所以目前先好好與對方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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