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直行,對方打方向燈想切入內車道,這部分我認為樓主沒太大錯誤,的確可以不讓但只樓主的車很明顯在27秒處、前方無任何障礙物、右邊也沒有車的時候,煞了車因為GPS有時間差,30秒時的車速最高還有40KM/H,31秒時瞬間降到33KM/H從後面的車來說,您應該是惡意的故意剎車了
threesmallgood wrote:我知道會被罵,其實...(恕刪) 樓主這麼說:"另外,我自己開車20年也都還是沒啥耐性,呵呵"看完後,總覺得每個開車的人還是先檢討自己並修身養性,讓彼此行車都安全點。直行車固然沒錯,但在自己有能力及安全的情況下,禮讓一下何樂而不為?在已經有發生摩擦時,樓主還以緩慢的速度行駛,也未跟上前車速度還有急煞,這很有挑釁的感覺。長按喇叭雖然可以很明顯警示對方沒錯,但這也容易讓別人的心理產生不愉快,樓主不妨試著以多短聲取代長聲。
再度為我的沒耐性跟挑釁道歉而且其實我本來挑釁完就是等他來他下車後我下車所以聲音收得很清楚是沒有任何怕他的意思只是還是為我的急煞懺悔我是不想讓他過,但很大的原因是“他都不想撇頭看一下了”另外我這邊切車道的部分我想再度澄清真的都是沒車切的歹勢...PS.會生氣也是他氣沖沖地就跑來小弟也是個男人太過衝動了,其實有後續可是我因為檢查行車記錄器結果沒錄到。他在警察旁邊變得很斯文,實在是...哎,不會說。PS2.另有一個疑問,行車記錄器按播放他會停錄,這有設定上問題嗎?我的好像是Abee V51
heart1124 wrote:奇怪了~這樣隨意變換...(恕刪) writeeyes wrote: 為何車身沒有直就不是...(恕刪) 呵呵,建議兩位可以相約一下,去走一趟市民大道,了解它閘道的結構後,再回來發言,這裡沒有什麼叫內側超車道這回事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