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台南市東區東寧路上遇到的違規逆向的BMW

都逆向一段路了還不過癮的樣子 還突然衝出來搶道...




像這種違規的能罰它多少?

像這種違規的能罰它多少?

像這種違規的能罰它多少?

查了一下好像只能罰駕駛 違反第45條第3項第0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 (這一條)

六百好像有點少......

當時被嚇到急往右偏 要是有摩托車跟在我旁邊的話應該就擦撞上了(幸好沒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上面這條應該有符合
有檢舉成功過
不要管罰多少 檢舉就對了 一定要檢舉

swf777 wrote:
不要管罰多少 檢舉...(恕刪)



這是一定要的啦……





內容我只想到要這樣陳述了,忘了校稿...送出後發現有幾個錯字。應該沒關係吧……
大阪貓 wrote:
六百好像有點少......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應該會罰900

Zdxer wrote:
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上面這條應該有符合

有些警察會說
沒拍到他從原車道切出來及駛回原車道
不算"超車"


題外話
台南警察好辛苦
今天檢舉的竟然破400件了
檢舉就對了,附近夢時代,交通超亂的
我從不打內容的,警察會自己判斷
大阪貓 wrote:
今天下午在台南市東區...(恕刪)
支持樓主檢舉,台灣的交通靠樓主救了
霖將卡哇依 wrote:
題外話
台南警察好辛苦
今天檢舉的竟然破400件了(恕刪)




其中有少少的五件是我的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大阪貓 wrote:
這是一定要的啦……...(恕刪)


這一類的我都直接貼47條條文內容就OK了!
其實不需要太多的內容敘述!

霖將卡哇依 wrote: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恕刪)


那就要看警察怎麼認定了
警察認定不開
就算條例正確或真的有違規明確
還是不會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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