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關於車禍發生後報案,現場無人受傷,車輛有碰撞,那可以請警方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嗎?如果警方一直不開要怎麼樣保障自已的權力?
文章關鍵字

機加機 wrote:
如題 關於車禍發生後報案,現場無人受傷,車輛有碰撞,那可以請警方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嗎?如果警方一直不開要怎麼樣保障自已的權力?

1.不是你請警方開,這是sop
2.你的權力跟這車禍無關

機加機 wrote:
如題 關於車禍發生後...(恕刪)


這是吃案了吧,一定要開的!
開了才表示有受理

不然後續保險理賠什麼通通都不行
去年5月底小弟車子停路邊被撞對方自己報警

警察打電話給我才知道我車子被撞~於是便出去了解車子被撞情況

到現場後有看到警察在測量並問雙方是否自行和解或是要做筆錄!!

我跟對方都決定要做筆錄(這點很重要喔!!後續的保險理賠都靠這個做筆錄的動作)

筆錄做完警方會給雙方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這記錄著雙方的聯絡資料(僅電話與名字)

不知道版大當時跟對方有沒有做筆錄呢?

有做筆錄警方都會開事故登記聯單才是!!
現在還有不開報案三聯單的警察?

你要不要先檢查一下身上有沒有警察先生拿給你的紙張?
如果確定了...

警政署政風室. Tel: 02-2357-8944
蘋果日報爆料投訴管道:0809-012-555

gogojoye wrote:
現在還有不開報案三...(恕刪)

又不是刑民事案件 ,開啥三聯單??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