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妹兒3838 wrote:
各位大大~求解~請...(恕刪)
目前對方的策略是以刑逼民
能提的醫療證明有:
(1)12月車禍急診挫傷
(2)因拉傷, 復健數個月
(3)這個月底提出肌腱斷掉
當時車禍挫傷, 經過半年復健, 現在說肌腱斷掉, 因此提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以上合理嗎? 我可以質疑是醫療疏失嗎?
感謝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目前人生踏上奇幻旅程~





妹兒3838 wrote:
各位大大~求解~請...(恕刪)


妹兒3838 wrote:
目前對方的策略是以刑逼民
能提的醫療證明有:
(1)12月車禍急診挫傷
(2)因拉傷, 復健數個月
(3)這個月底提出肌腱斷掉
當時車禍挫傷, 經過半年復健, 現在說肌腱斷掉, 因此提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以上合理嗎? 我可以質疑是醫療疏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