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南下過了景美隧道口25公里處的移動測速照相

常常在上班時間經過此處,只要沒有龜車
很多車一出隧道就加速 此路段速限90公里
可想見的大部分車都一定超速
都是同一車道加速前進 沒有隨意變換車道
這種車至少在同車道 你超速 至少還安全點不會被撞
再經過25公里處的警車避車彎時應該是超速10公里上限
國道警車也是都不動 也沒看到有架設3角架
也沒有看到有警察手執雷達測速槍

有時有龜車限制車流
但比較可惡的還是有駕駛人隨意變換車道
當然也是超速 這種行為就比較討厭 畢竟危險
但是警車也是不動
難道警車內有配備影像式的數位測速錄影
事後開單舉發 不用當場攔截告發嗎

這種變換車道超速的都不抓的
被這種車撞到真的是很衰的
請問你的超速定義多少? 90KM ?
我出景美隧道錶速開到 103KM 常看到警察也不會追來 .

真心不假 wrote:
常常在上班時間經過...(恕刪)

ipis5kimo wrote:
請問你的超速定義多少...(恕刪)

應該是上限10公里
100公里初頭 這路段我也是這速度
但超過我的車的速度應該更快 超過110公里了
警車也是不動 是在避車彎當嚇阻作用 還是稍事休息喝水
這個地點也算是熱門的測速照相點,
靜止的警車通常不會將超速攔下來, 而是送上一張罰單, 高速公路上方有橫跨橋下的警車也是這樣.
表速比真正速度低一些, 警察的測速器比較準, 但是又多半訂在速限+10以上才拍照.
這隻三腳架,已經好多年了.....
我在1999年被拍過一張,102KM/Hr .....
限速90,超過100被拍是剛好~~
樓上朋友被開單有照片佐證嗎
還是就只是一張紀錄違規當時車速的罰單而已
這樣的話開單可成立嗎 申訴或許可撤銷

原來這個地點超速不是當場攔停舉發的
是事後開單告發的,但也沒有看到三角架測速器
是警車上有配備電子式錄影測速設備嗎

這個地方記得好像是用雷射槍打的吧
如果是雷射槍的話
是會馬上鳴笛攔檢開單的
這樣的話這路段的警車應該是在嚇阻兼喝水
哈哈
嘎嘎嗚嘎嘎 wrote:
這個地方記得好像是用...(恕刪)

真心不假 wrote:
如果是雷射槍的話是...(恕刪)


早年雷射槍只能測速不能拍,不過現在也有三角架配雷射測速器了
我之前在北上南港出口中過一張.....

ChihHeng wrote:
早年雷射槍只能測速不...(恕刪)

了解
三角架 雷達 雷射 測試照相
超速時會送你一張貴貴的照片

新店以南路段到新竹之間移動式測速照相
好像不多見

倒是固定測速桿每一支都很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