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在兩個禮拜前 發生了車禍 判決結果還沒來所以來請問各位大大小弟的車 在畫倒三角形的路線行駛當時在找車位 速度很慢 有減速但沒停下來然後路過十字路口 小弟的車 就被撞了 也被甩了半圈撞擊點我的右邊 小弟車子的副駕駛座B柱和兩個門內裝還有氣囊 全毀了但前輪與後輪 均未受到撞擊 所以沒事對方小黃車頭全毀 有傷到駕駛室 人無大礙當時交警有來畫圖 對方無煞車痕小弟想問 判決下來會判誰的錯??小弟不材 煩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super78 wrote:小弟 在兩個禮拜前...(恕刪) 倒三角形是停讓標誌,屬於支道或次要道路「次要道路」的車輛應暫停,讓幹道車先行後再通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明確規定:遇有「停、讓」標誌,車輛應先暫停後再行通過,以保障主要道路的路權。如果以絕對路權來說 ,對方如果沒超速(或無法證明對方超速) ;支道車要負100%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