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在一個巷子裡面(雙向單車道,中間有雙黃線)
於T字路口左轉被一台機車因想要閃路邊汽車騎靠雙黃線撞到左轉中的我
鑑定委員會判左轉未讓後方直行, 對方該注意未注意 (我3 : 他7)
本來一開始都談好對方擦傷部分由強制險來賠
機車維修費我付7成, 汽車維修費他付3成,
沒想到過一個禮拜, 對方反悔要我全額付他的機車費,
不然要另外提精神賠償(受傷期間無法打工),
請問我這邊也同樣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對方保險說我只有車損不能提精神賠償)
欺負我只保強制險...
文章關鍵字

sleepingcat9 wrote:
我只保強制險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如果對方沒受傷的話,要告就讓他去告,無人受傷的案件, 法官也不想審

意思是說:要告大家來告,精神賠償也不是那容易的,很難證明
附帶補充:第三責任險一定要保,保費很便宜,不要省小錢花大錢
對方:兩位未滿20歲BOY雙載
傷況初判:一位擦傷,另一位喊頭痛幫他叫救護車,上救護車前還在笑...
最後叫爸爸來處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