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在一個巷子裡面(雙向單車道,中間有雙黃線)於T字路口左轉被一台機車因想要閃路邊汽車騎靠雙黃線撞到左轉中的我鑑定委員會判左轉未讓後方直行, 對方該注意未注意 (我3 : 他7)本來一開始都談好對方擦傷部分由強制險來賠機車維修費我付7成, 汽車維修費他付3成,沒想到過一個禮拜, 對方反悔要我全額付他的機車費,不然要另外提精神賠償(受傷期間無法打工),請問我這邊也同樣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對方保險說我只有車損不能提精神賠償)欺負我只保強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