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出門買個早餐跟人發生碰撞
我是A車閃黃燈直行
對方為B車閃紅燈右轉
撞擊點為我右後門靠後輪
對方是左前保桿
如下圖

肇責比例
雙方均未超速及酒駕

剛發生碰撞時
對方說會負責修到好
但隔天對方隨同我去保養廠估價
初估約十三萬,由於對方展現阿殺力說會賠,
所以我想說有些小地方外觀的部份我不是很在意
莫約刪掉近五萬不修的地方,如輪圈、後保桿小擦傷等
對方也說好
沒想到第三天說他有保險,會請保險理賠(我只有強制險)
之後就只有對方的保險員電話說明進度(去保養廠看車等)
表明要等到初判表出來說才能確認理賠成數
隔了一個月保險員說他有拿到警方的資料了
路口無紅綠燈頂多賠七成
我說那初判表可以LINE給我看一下嗎?
結果保險員說只有警方的相片及現場圖
要初判表的話,叫我自已去申請
我心理就OS...那些資料一個星期就有了,拖了一個月,還跟我說是在等初判表結果

所以我就去警局申請初判表順便請承辦員警幫我把案件轉到協調會
第一次協調時初判表尚未出爐
對方大陣仗除了保險員連媽媽都請出來了
我只有一人....XD
協調會開始後
對方媽媽劈頭就是一句年輕人說話要算話啊,我親耳聽見你跟你太太說你開太快了(帶動作指著耳朵)
還說後悔當時沒錄音
<車禍發生後對方把整家人都請來現場了,而我則是請太太來拿早餐回去給小朋友吃
應該是我太太問我說是不是對方開太快了才被撞到,剛好開太快被那個媽媽聽到了而已>
之後就是XXOO
結果對方保險公司也如爬文所述
主張我方應付3成費用,且還要賠他的車三成
結果不如預期,所以我就說等初判表出來再談好了
事後想想我才應該錄音才對,照他媽媽說的,根本就不用談了,叫他聽媽媽的話,說話算話就好了




目前初判結果是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對方未依規定讓車

想請問依初判結果來看
我方能免責嗎?
有需要再進一步申請鑑定嗎?
因為我想等比較確認後再跟對方約時間協調,不然也只是做白工

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大大能提供分享
因為我覺得
論路權轉彎應讓直行
閃黃燈是注意路況
閃紅燈是停車再開
以路口寬度約八至十米來看
我已經通過路口甚至斑馬線了才被對方撞到後輪
退回看雙方未超速
我在我方路口時,對方應該距路口少說還有八米

若是進一步申請鑑定,我能提出我的主張嗎?
另外由於對方的態度反覆且還要我賠他的車
所以原本打算不修的地方,我要全部修好
不知道我還可以主張什麼賠償嗎?

文章關鍵字
nkalul wrote:
肇責比例...(恕刪)

閃黃燈減速,閃紅燈停等...
如無其他問題B車肇責100%,
而應注意而未注意再降肇責,無敵恐龍條款。
依樓主初判表上所示-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確在保險業內的認定上是要負3成的責任,主要的認定癥節點在於這不是有紅綠燈號誌的路口,而只是閃光號誌而已,雙方都要注意路口狀況,但因為您是直行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所以對方的肇責為多,所以一般多為7-3分擔,如果樓主對初判表不服的話,則需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進一步鑑定,但是這個鑑定報告也不會告訴您肇責比例的,除非您提出民事訴訟打官司,最後由法官來判定肇責比例,然後保險公司依照法院判決辦理!
nkalul wrote:
上月初出門買個早餐...(恕刪)
3:7
出險處理吧
注意自己的險種
是否包含自己及對方車輛的車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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