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50CC以下機車,除了少許快車道能騎,其他的路權比照自行車等慢車,但交通法規卻列為汽車,實在有點不同,明明路權比照慢車就應該列為慢車
1.目前機車與慢車路權幾乎是相同,差別只在於平面道路快車道是否能騎(且不是全面的)
2.稅金及監理問題:其實自行車應該要納入監理制度及稅金,要不然線在自行車不少人完全無視法規,更別說沒繳稅也是一個問題
機器腳踏車與慢車(自行車)整合路權後,管理上就更加簡單,也讓交通更有秩序
市區限速頂多60KPH
124機車每一台都很容易騎得到的
腳踏車除了競速腳踏車 很難騎到這種速度
2012年以前卻還是歸類在慢車
速差才是危險所在,而不是車的類型
以前的國民政府便宜行事
眼看著機車日益漸多,懶的管理、自以為是
當年很多官員其實很顢頇的,沒有交通長才在當交通官員
用禁的只能騎150CC以下的機車,150以上的禁止進口或或販售
再加把你歸類成慢車 跟牛車 人力車 是同一類的
而不是加強駕訓,執行力,法規健全面、完整面
所以台灣的機車變的這副德行
駕照容易取得、路權被閹割、駕駛人觀念不足、法規不明確
罰鍰很便宜(其實四輪也很便宜)
甚至很多人認為騎機車不用駕訓,跟騎腳踏車一樣會平衡就好
到現在台灣還是一隻手可以數出來禁止機車上高等級道路的國家
這都是台灣機車沒有「正常化」的關係
沒有認真地看待,放任取照,官商勾結,讓你駕照很容易取得
取締放水一大堆,讓你很容易買到速克達,所以現在三寶橫行
延伸到四輪去,從年輕騎機車違規,錯誤的觀念沒有改,上了四輪照樣亂開
台灣在OECD國家中,交通致死率比起先進國高的嚇人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管理而已,台灣交通管理人才
老實說,很少,而且交通人才大部分都念交通工程去了
偏文組的交通管理反而不受重視,錢差的多了
交通工程也做得沒有很到位,先進國家交通好除了工程硬體做得好
後面的交通管理也非常到位,同樣的二輪四輪
沒有管理就像台灣,有管理就像日本一樣 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