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我就有打110報警,警察來之後跟我說,我報案的前天,也就是11/3剛好有一起車禍,一台機車撞到一台camry。地點就在我車子一個車的距離,而我也在那附近有發現我汽車上的殼,所以我提出疑問,是不是機車先撞我的車之後再擦撞那一台camry。
後來我親自跑到交通隊局裡,警員先幫我問機車車主那天是否有撞到我的車漏講了(機車車主酒駕),機車車主說沒有,只有撞到camry,
後來警員幫我詢問他是否願意跟我通電話,我也順利跟機車車主講到電話,也約出來見面,並讓機車車主看我車上的傷。
------------------------------------------------------------------------------
我會這麼積極去詢問是因為,我去熟識的車行估價,也把我的狀況跟照片給車行看,他幫我發現到車門上面疑似有那機車的漆。
當然我也有交通隊警察看,他也幫我拍了照,警察的意思是,我盡量去跟機車車主談談看,因為老實講,發生車禍那條路並沒有監視器
其他的監視器也照不到。所以對方不承認,我可能就要自認倒楣。
現在我們雙方提出想要把我車門上的漆跟他的機車拿去檢驗,看是不是。
我今天問了交通隊,他說這不一定可以拿去驗,因為這只是民事案件,無人受傷,檢驗科?可能不會受理,意思就是不夠大條。
我把照片給大家看看,並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我還有什麼方法或是權益我要自己去爭取,拜託麻煩謝謝你們







如果小弟有解釋不清的地方,請見諒並告知,我會試著更明白地說出。
機車車主是那台粉色機車
黑色車是camry
銀白色車是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