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05.12.23上午當時天氣晴,視線良好,車不多,我行走在馬路邊紅線內(該整條路段未設行人專用道路,行人只能走在紅線內)我遭一輛汽車從後方撞擊,該汽車撞人後逃逸(社區監視器有照到事故發生全部和汽車車號),我隨即請社區警衞報警.而我先自行就醫.經醫生診斷有大腿+頸部和尾椎挫傷.大腿和頸部經休息二週已痊癒.但尾椎挫傷仍然疼通,醫生說須三至五個月才會痊癒.現在警察找到車主,而車主太太好像急於談和解一直來電但未曾親自來慰問.雖然沒有交通事故鑑定,但監視錄影帶可以確定對方應負100%責任.我12月剛換工作月薪6萬,之前年薪約100萬左右,目前醫療費約3000元,現在才剛上班沒多少,就一直請假休養看醫生,也怕工作不保,請問這樣我可向肇事者請求多賠償金加精神慰撫金?請各位給個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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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費加上班請假工資加車馬費
精神賠償?嚴重到會害怕嗎
肇事逃逸

妨礙你一個月工作生活 沒要個10萬元 不要輕易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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