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 解決高速公路內側佔用問題, 將「路權」與「速限」兩者分開規定

Kelly920925 wrote:
內側超車道,惟限最高速限車速就對了!
中線車道 低於速限80km/hr 即可開罰


你找不到,那就不用廢話那麼多了~~
Gullit168 wrote:
真是來亂的,你來告訴我,下面的法條裡面有沒有『最低速限』這四個字就好

一. 前方一直有(MINI?)爽爽開持續占用內車道行車

二 .當(MINI?)歸內側很久之後 適值遇前車更歸之[誠大?大誠]貨車時
...該車終被迫轉入中線車道。

三. 又著實 我持中線車道 已等待(MINI?)離開內側 有蠻長時間喔

因此(MINI?)離去,當時我認為應該有機會脫離車堵現況

因內側前方車堵(內側後方均無其他行車)
於是等待(MINI?)駛離內側後
=> 我車進而轉切入內側 準備超車中
(要是被警方測到 低於速限100)=我就認了

但我可主張時值"交通車流壅塞' 因此之故(是否可視為車堵現象)

若仍遭警方駁回 罰單若確實應繳 我會去繳

G大:
法規有明文規定『中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80嗎?』
.........對!=依規定最低速"限定"為不得低於80喔.......
這標準還比最低速限嚴苛(最低速限/有加減10數據範圍區間內不罰)
!!!!!!而持中線車道行車,低於80即可列罰。!!!!!!!
法規有明文規定『內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最高速限嗎?』.. 對!=惟110km/hr喔...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超車道限定持最高速限;若該路段速限為110
///(僅單以車速而論,速限110加減10)即持100~120km/hr之車速,不列罰///

........................................................................................................

要求前車讓道 這樣按喇叭或閃燈才不會被罰
「示意」或「逼車」只是一線之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至少可開罰NT$1200元。

////先知法 方能守法及避免不慎誤蹈法網///

Kelly920925 wrote:
一. 前方一直有(MINI?)爽爽開持續占用內車道行車
二 .當(MINI?)歸內側很久之後 適值遇前車更歸之[誠大?大誠]貨車時
...該車終被迫轉入中線車道。
三. 又著實 我持中線車道 已等待(MINI?)離開內側 有蠻長時間喔
因此(MINI?)離去,當時我認為應該有機會脫離車堵現況
因內側前方車堵(內側後方均無其他行車)
於是等待(MINI?)駛離內側後
=> 我車進而轉切入內側 準備超車中
(要是被警方測到 低於速限100)=我就認了
但我可主張是超車道行車堵塞 因此之故(是否可視為車堵現象)
若仍遭警方駁回 罰單若確實應繳 我會去繳


你跟前車至少有十條車道線,有足夠的安全車距
照你說的最低速限就是最高速限,你當時車速才75km/h
你違法了




Kelly920925 wrote:
大:
法規有明文規定『中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80嗎?』
.........對!=依規定最低速"限定"為不得低於80喔.......
這標準還比最低速限嚴苛(最低速限/有加減10數據範圍區間內不罰)
!!!!!!而持中線車道行車,低於80即可列罰。!!!!!!!
法規有明文規定『內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最高速限嗎?』.. 對!=惟110km/hr喔...


你說『最低速限』被變動過,但是卻從8-1-1與8-1-3的法規裡面找不到『最低速限』這四個字
那就是嘴砲法規,不用廢話那麼多了~~
Kelly920925 wrote:
一. 前方一直有(MINI...(恕刪)


另外一位搞笑藝人以前幫你問過了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397,c1.php?Lang=zh-tw
問:想請問,速限110下,
可否使用時速90使用超車道超越時速88之車輛?

答:如以時速90公里使用內側車道超越時速88公里之車輛,於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係屬違規行為。


警察說90超88合法
當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才屬違規行為


超車道的最高速限110等於最低速限110??? 怎麼還可以用90超車??
難道警察又比你不知道法律定義了??
以下為友情贊助 再重播一次內容:
........................................................................................................


於最高速限110km/hr路段,內側車道時速低於100km/hr,即可開罰!

又,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最高可罰NT$6000~12000元。
........................................................................................................

發佈日期:2012年10月13日
(此影片中1:18誤植為內側車道)正確是/中線車道不得低於時速80km/hr。

於最高速限高於90km/hr路段,中線車道時速低於80km/hr,即可開罰!
........................................................................................................


Kelly920925 wrote:
沒通.. 沒通.. 行不得也!!!
///老實說這位警官之回覆文 我看過幾篇均不完全贊同他的解讀///
其表達不足夠完整,行文回覆略嫌潦草,尚有欠妥之處且略有誤導民眾之虞!


早就拜讀過 該警官回覆內容 本人不再對他表示意見
.........................................................................................................

!!!!!自始自終 我表示 吾所參考之依據 均源自法規!!!!
.........................................................................................................

上樑不正下樑歪

愛問問題 卻自己不做功課

我都已協助您們劃好重點嚕(不信就算啦)

反正塞車都是您們家的事~和我絕對無關~

(幾乎不太會是~我車~ 導致並影響波及至其他用路人"降速"喲)

請自便! 各位愛怎用就怎用~ 我管不著 莫違規就好

!!!今天本人 沒空 陪您們練笑話!!!
.........................................................................................................

事實真相: 以下為時間排序畫面~


2017/2/11 18:01:14


2017/2/11 18:08:44


2017/2/11 18:09:34

PS: 我車加速性能,還不致於過差。
(行車紀錄器GPS顯示大概也存有些許?毫秒之誤差)。
Kelly920925 wrote:
早就拜讀過 該警官回...(恕刪)


你自己違反了自己訂定的法規,超車道未達最低也是最高速限之行駛或超車
還可以說話那麼大聲喔~~

Gullit168 wrote:
你搞錯了喔,那段只是描述法律上合法的行為
不代表平常開車會這麼開
實際上國道內側常常有95超94的,你看他是龜車,他可是正牌的利用超車道超車
...(恕刪)

若速限是 100/110km的路段,當時車流量少於16車/每車道/每公里(有55m車距),車速95km? 這是違反 8-1-3 但書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 (而且法規沒有寬限值)
(這是內側車道的速限, 和它當時有沒有超車無關),任何進入內惻車道的車,都要遵守內側車道的速限。
因為
1.但書限縮解釋, 以明文規定為限, 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沒有半個字超車道,此但書根本不影響超車道,無關!
不能擴張解釋,不得類推解釋!
2.8-1-3本文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法規指定此車道為"超車道"。 超車道的車速必須高於中線車道,必須80km以上.,超車道同樣受速限60-110km的限制, 法規又指定了80km以上, 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
3.但書成立(有55m車距)是推翻原則, 但書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若成立, 則推翻 80以上-110km,必須以110km行駛,沒有區間。
4.若無55m車距,但書不成立, 內側車道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此時 95km 當然合於規定, 因為無55m車距
5.依據高管規則6 ,保持車速(km)除以 2 之安全車距(m),95km 必須保持 47.5m車距(即當時有19台車擠在1km長的車道內)

若能發生95超94的情況,這是當時有19台車擠在1km長的車道內, pcu=1805(單位/每車道/每公里/每小時)

也就是 LOS D 的等級

也就是橘色的那個等級


Gullit168 wrote:
至於鍵盤開車的最喜歡的例子其實是
"三車道空無一車時,無論車速多快,在台灣絕對有50%以上的人會堅持選擇在內車道行駛"
重點是這個例子還是錯誤的 大笑大笑
還50%勒,完全搞不懂實際路況,這才是鍵盤開車
...(恕刪)


請注意這個數字是 4 月, 整個月加起來的數字
不分時段,通通混加在一起? 能證明什麼?

事實上
依法規分配車道行駛, 依當時的車流量而"有不同車流分佈"
三個車道在不同車流量之下, 車流分佈會有不同的表現

二車道及三車道


車道分佈必須是同一個時間點才有意義, 不是把不同時間點的數字, 整個月統加起來
如同

再看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wrote:
國道 1 號及 3 號的主線各方向有 3 車道。這兩公路上所分析之匯流區主線車流之車道分布特性可歸納如下:
1.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但是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2.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外車道之使用率可能相當低,以臺南為例,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常只占總流量之 15%~19%,而永康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較高,但很少超過 24%。這現象可能是主線駕駛員在接近匝道時左移變換車道所造成。設置長的加速輔助車道可能有效的讓主線所有車道的使用率趨近均勻,因而改善匯流區之交通功能。
3.進口匝道下游主線外車道吸收上游主線及匝道的車輛,因此其流量占總流量的百分比增加約 5%~10%。下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流量之百分比則相對減少,各占總流量之 37%左右。,外車道流量所占的百分比仍遠低於內車道及中線車道


1同一個時間點,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 39%(內) :34%(中):27%(外)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綜合以上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比利時

國外因為超車後即離開,超車道會淨空(不能被塞住的bypass,台灣是反過來,外車道很空), 超車道的使用率本來就低, 要整體車流量高的時後, 超車道車流才會高

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結論 wrote:
1.一般而言,國 1、國 3 匯流區外線車道使用率遠低於內線及中線車道。國 5 車道使用較均勻,而於車流量大約低於 1,000 小車/小時的時候,外車道使用率較內車道高。
2.匯流區主線車道常在低流率時就進入壅塞狀況,如國 1 大雅匯流區下游主線內、中線車道流率超過 1,600 小車/小時即常進入壅塞,下游壅塞所造成之衝擊波更導致上游內、中線車道流率於 1,200 小車/小時即會發生壅塞。而國 5發生壅塞之流率更低。
3.進口匝道匯流區主線的交通功能受匝道之存在而顯著的降低。以大雅北上匯流區為例,匯流區下游 2~3 公里路段常可維持在,2,000~2,300 小車/小時而沒有壅塞狀況,匯流區之流率則難以維持在 1,900 小車/小時以上,且外車道的交通功能比內車道更不理想,原因之一為幾何設計不理想所致(加速車道長度不足)。
4.壅塞前 0~5 分鐘,外線車道之車流密度常在 18 小車/公里左右;壅塞開始之 5分鐘,流率雖然有大的變異性,但壅塞情況皆發生在密度超過 21 小車/公里,或密度在 5 分鐘內從大約 18 小車/公里增加 4 小車/公里以上的時候。
5.壅塞前 0~5 分鐘,外線車道之流率帄均不到 1,500 小車/小時;壅塞開始之 5分鐘,流率也經常低於 1,700 小車/小時。換言之,匝道上游外線車道流率加上進口匝道之流率在 1,700 小車/小時以下時,就很可能進入壅塞狀況。


這些數字都顯示, 在車流量不高的1600-1700 pcu 台灣國道就會壅塞 ,而國外要 2000pcu以上
這都顯示,車流往中/內車道擠(外車道是空的),造成超車道被堵住而沒有調節的功能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herblee wrote:
若速限是 100/110km的路段,當時車流量少於16車/每車道/每公里(有55m車距),車速95km? 這是違反 8-1-3 但書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 (而且法規沒有寬限值)
(這是內側車道的速限, 和它當時有沒有超車無關),任何進入內惻車道的車,都要遵守內側車道的速限。
因為
1.但書限縮解釋, 以明文規定為限, 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沒有半個字超車道,此但書根本不影響超車道,無關!
不能擴張解釋,不得類推解釋!
2.8-1-3本文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法規指定此車道為"超車道"。 超車道的車速必須高於中線車道,必須80km以上.,超車道同樣受速限60-110km的限制, 法規又指定了80km以上, 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
3.但書成立(有55m車距)是推翻原則, 但書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若成立, 則推翻 80以上-110km,必須以110km行駛,沒有區間。
4.若無55m車距,但書不成立, 內側車道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此時 95km 當然合於規定, 因為無55m車距
5.依據高管規則6 ,保持車速(km)除以 2 之安全車距(m),95km 必須保持 47.5m車距(即當時有19台車擠在1km長的車道內)


以前說超車道速限是60-110
現在說超車道速限是80-110



速限還可以分兩段式






herblee wrote:
如同
再看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1同一個時間點,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 39%(內) :34%(中):27%(外)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綜合以上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比利時
國外因為超車後即離開,超車道會淨空(不能被塞住的bypass,台灣是反過來,外車道很空), 超車道的使用率本來就低, 要整體車流量高的時後, 超車道車流才會高
這些數字都顯示, 在車流量不高的1600-1700 pcu 台灣國道就會壅塞 ,而國外要 2000pcu以上
這都顯示,車流往中/內車道擠(外車道是空的),造成超車道被堵住而沒有調節的功能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那位鍵盤車手只有他一個人,他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他自己都知道說錯了,躲起來,希望其他人的討論串把那段話蓋過去
你還替他幫腔做什麼??





herblee wrote:
若速限是 100/110km...(恕刪)




以前複製貼上太多次了喔~~ 隨便撈都有

以前說速限不是路權,是車速限制
那『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路權法規,『速限不是路權,是車速限制』,你一直提速限做什麼?
你一直強調中線的路權為『最高速限~80』,『速限不是路權,是車速限制』,你一直提速限做什麼?

怎麼以前內側車道的速限是60到110,現在怎麼變成80到110
以前最低速限60,還會拉幾條線指到內側車道的後車,現在怎麼又修圖了
原來H大大法規標準是浮動的




請問,是以前的H大大未依法行政、還是現在的H大大未依法行政??
呵呵,鍵盤俠請不要偷換概念,你自己原本是說內線95超中線94,結果又改口說93跟在94後面

請問用95超94閣下你得花多少時間?請正面回答


Gullit168 wrote:
可以,93跟在94...(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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