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920925 wrote:
內側超車道,惟限最高速限車速就對了!
中線車道 低於速限80km/hr 即可開罰
你找不到,那就不用廢話那麼多了~~

Gullit168 wrote:
真是來亂的,你來告訴我,下面的法條裡面有沒有『最低速限』這四個字就好



Kelly920925 wrote:
一. 前方一直有(MINI?)爽爽開持續占用內車道行車
二 .當(MINI?)歸內側很久之後 適值遇前車更歸之[誠大?大誠]貨車時
...該車終被迫轉入中線車道。
三. 又著實 我持中線車道 已等待(MINI?)離開內側 有蠻長時間喔
因此(MINI?)離去,當時我認為應該有機會脫離車堵現況
因內側前方車堵(內側後方均無其他行車)
於是等待(MINI?)駛離內側後
=> 我車進而轉切入內側 準備超車中
(要是被警方測到 低於速限100)=我就認了
但我可主張是超車道行車堵塞 因此之故(是否可視為車堵現象)
若仍遭警方駁回 罰單若確實應繳 我會去繳

Kelly920925 wrote:
大:
法規有明文規定『中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80嗎?』
.........對!=依規定最低速"限定"為不得低於80喔.......
這標準還比最低速限嚴苛(最低速限/有加減10數據範圍區間內不罰)
!!!!!!而持中線車道行車,低於80即可列罰。!!!!!!!
法規有明文規定『內線車道的最低速限為最高速限嗎?』.. 對!=惟110km/hr喔...
Kelly920925 wrote:
一. 前方一直有(MINI...(恕刪)

Kelly920925 wrote:
沒通.. 沒通.. 行不得也!!!
///老實說這位警官之回覆文 我看過幾篇均不完全贊同他的解讀///
其表達不足夠完整,行文回覆略嫌潦草,尚有欠妥之處且略有誤導民眾之虞!








Gullit168 wrote:
你搞錯了喔,那段只是描述法律上合法的行為
不代表平常開車會這麼開
實際上國道內側常常有95超94的,你看他是龜車,他可是正牌的利用超車道超車
...(恕刪)


Gullit168 wrote:
至於鍵盤開車的最喜歡的例子其實是
"三車道空無一車時,無論車速多快,在台灣絕對有50%以上的人會堅持選擇在內車道行駛"
重點是這個例子還是錯誤的 大笑大笑
還50%勒,完全搞不懂實際路況,這才是鍵盤開車
...(恕刪)



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wrote:
國道 1 號及 3 號的主線各方向有 3 車道。這兩公路上所分析之匯流區主線車流之車道分布特性可歸納如下:
1.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但是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2.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外車道之使用率可能相當低,以臺南為例,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常只占總流量之 15%~19%,而永康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較高,但很少超過 24%。這現象可能是主線駕駛員在接近匝道時左移變換車道所造成。設置長的加速輔助車道可能有效的讓主線所有車道的使用率趨近均勻,因而改善匯流區之交通功能。
3.進口匝道下游主線外車道吸收上游主線及匝道的車輛,因此其流量占總流量的百分比增加約 5%~10%。下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流量之百分比則相對減少,各占總流量之 37%左右。,外車道流量所占的百分比仍遠低於內車道及中線車道。

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結論 wrote:
1.一般而言,國 1、國 3 匯流區外線車道使用率遠低於內線及中線車道。國 5 車道使用較均勻,而於車流量大約低於 1,000 小車/小時的時候,外車道使用率較內車道高。
2.匯流區主線車道常在低流率時就進入壅塞狀況,如國 1 大雅匯流區下游主線內、中線車道流率超過 1,600 小車/小時即常進入壅塞,下游壅塞所造成之衝擊波更導致上游內、中線車道流率於 1,200 小車/小時即會發生壅塞。而國 5發生壅塞之流率更低。
3.進口匝道匯流區主線的交通功能受匝道之存在而顯著的降低。以大雅北上匯流區為例,匯流區下游 2~3 公里路段常可維持在,2,000~2,300 小車/小時而沒有壅塞狀況,匯流區之流率則難以維持在 1,900 小車/小時以上,且外車道的交通功能比內車道更不理想,原因之一為幾何設計不理想所致(加速車道長度不足)。
4.壅塞前 0~5 分鐘,外線車道之車流密度常在 18 小車/公里左右;壅塞開始之 5分鐘,流率雖然有大的變異性,但壅塞情況皆發生在密度超過 21 小車/公里,或密度在 5 分鐘內從大約 18 小車/公里增加 4 小車/公里以上的時候。
5.壅塞前 0~5 分鐘,外線車道之流率帄均不到 1,500 小車/小時;壅塞開始之 5分鐘,流率也經常低於 1,700 小車/小時。換言之,匝道上游外線車道流率加上進口匝道之流率在 1,700 小車/小時以下時,就很可能進入壅塞狀況。
herblee wrote:
若速限是 100/110km的路段,當時車流量少於16車/每車道/每公里(有55m車距),車速95km? 這是違反 8-1-3 但書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 (而且法規沒有寬限值)
(這是內側車道的速限, 和它當時有沒有超車無關),任何進入內惻車道的車,都要遵守內側車道的速限。
因為
1.但書限縮解釋, 以明文規定為限, 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沒有半個字超車道,此但書根本不影響超車道,無關!
不能擴張解釋,不得類推解釋!
2.8-1-3本文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法規指定此車道為"超車道"。 超車道的車速必須高於中線車道,必須80km以上.,超車道同樣受速限60-110km的限制, 法規又指定了80km以上, 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
3.但書成立(有55m車距)是推翻原則, 但書明文規定的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道車道"若成立, 則推翻 80以上-110km,必須以110km行駛,沒有區間。
4.若無55m車距,但書不成立, 內側車道實質速限為 80以上-110km 。此時 95km 當然合於規定, 因為無55m車距
5.依據高管規則6 ,保持車速(km)除以 2 之安全車距(m),95km 必須保持 47.5m車距(即當時有19台車擠在1km長的車道內)






herblee wrote:
如同
再看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1同一個時間點,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 39%(內) :34%(中):27%(外)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綜合以上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比利時
國外因為超車後即離開,超車道會淨空(不能被塞住的bypass,台灣是反過來,外車道很空), 超車道的使用率本來就低, 要整體車流量高的時後, 超車道車流才會高
這些數字都顯示, 在車流量不高的1600-1700 pcu 台灣國道就會壅塞 ,而國外要 2000pcu以上
這都顯示,車流往中/內車道擠(外車道是空的),造成超車道被堵住而沒有調節的功能
imlkt84 大大並沒有說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