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假如發生車禍 已辦理強制險及第三責任出險雙方已在月初已簽好和解書,賠款問題保險公司也會負責現在快月底,離雙方簽好和解書還不到一個月剛好想換新車,這台車要過戶給別人這樣保險公司的賠款程序如果還沒跑完,會因為車過戶給別人而中斷,造成無法理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