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前兩天小弟路經一路段
最右邊是 一排汽車停車格 和 機車 共線道
旁邊就是一線快車道, 一向就這兩車道
事發時, 有一台汽車停在機車道, 正在等右前方, 停車格內的車子駛出
但這時, 他的左車門被機車擦撞到了
兩個人很快吵了起來
機車車主: 罵汽車占用機車道, 害他差一點差撞到快車道的車子
汽車車主: 我好好的等待右邊車位準備停車, 是你應煞車未煞車
.....兩個好像多沒說錯阿
如果要機車等前面車子停進停車格.....可能要等個1-2分鐘吧(畢竟前一台車不是立即離開, 快車道又車子不斷)
但汽車不佔用機車道, 怎麼等車位阿
各位大大知道這告起來誰對誰錯啊!!!
假設機車因此被快車道車子擦撞飛了出去, 該如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