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車停等紅燈靜止狀態
一台機車因為碰撞到路邊臨停突然開啟的車門
而失控跌倒並從我右後方擦撞到我的車
我應該是0%肇責(初判表還沒下來)
問了路邊突然開啟的車門的肇事駕駛人
他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也向到場警察口頭承認錯在他並且表示會負責
我的車是十年老車了
但是外表看起來並不差
目前看起來車側板金並沒有凹陷
但是車門有被摩托車塑膠殼擦到的痕跡
用粗蠟應該是可以推掉
想請問一些問題
這種情況下
開啟的車門的駕駛人是不是100%肇責?
是不是他應該要賠償機車騎士和我?
我是不是應該只向開啟的車門的駕駛求償,而不須向騎士求償?
如果那個肇事駕駛人有出險
實務上我應該跟保險公司如何談?
是該直接要求車子側面部分烤漆嗎?
還是至少能要求個板金美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