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發地點
如圖~
母親節當天我媽媽是走紅色路線,有台重機(仿賽重機型 不確定為紅黃牌)以極快的速度壓車走綠色路線,目前看監視器顯示我媽若未往前跑即會撞上,往前閃避時我媽跌倒臉部撞上前方藍色扶手下的牆面,造成顏面受傷以及左手橈骨骨折須開刀,因屬於未碰撞之事故,對方不確定有發現否直接騎走,只是影片也顯示我媽偏離斑馬線(走斜的原因可能是不想爬階梯想直接走上後面人行道後面有兩球體那邊做走路運動)
想請問的是 ~ 我目前已有報案,所以該申請車禍事故鑑定,還是另外的方式呢?
因為無法拷貝或側錄影片,網路上找到的都是違規穿越馬路未碰撞之行人案件,所以想麻煩熟悉程序或有相關經驗的人幫忙!
感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