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一次檢舉,但這種危險駕駛只能開他600~1200嗎?

killer-sean wrote:
樓主這種狀況要是我就...(恕刪)
路那麼大條又沒車,就算是雙黃線他要超我也無所謂!!!只是為何要這樣剪車頭!!為何我要讓他,他是救護車還是家裡死人?好笑甚麼是開車美德!這又不是山路!我也不是貨車
killer-sean wrote:
你覺得你是對的
但是對方認為你雖然是對的,但是對方可能對他來說有點慢又不會讓路
才這樣鱉你車的

下次走路被人擋到 我也去巴他頭一下好了
他覺得他好好的走在路上
但我覺得他有點慢又不會讓路
所以要巴他頭一下
因為他沒有走路美德

chun000 wrote:
路那麼大條又沒車,...(恕刪)

影片沒聲音,
對方超車前有按喇叭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危險駕駛是18000起跳,一般都是罰24000。
不過你這個勉強只能算「超車未保持適當之間格」,罰款只有1200~2400。
用第43條舉發吧,我只舉發這種的其他沒打方向燈之類的太小條我都懶得檢舉。

JERRY叔叔 wrote:
用第43條舉發吧,我只舉發這種的其他沒打方向燈之類的太小條我都懶得檢舉。


你是警察嗎?用"舉發"兩字

而且警察願意用43條舉發,開出18000罰單,也是很少很少很少啦

300、600、900常常都開不出來,要開不開的了,還開18000的咧
pafupafu wrote:



你是警察嗎?用...(恕刪)



真抱歉被挑語病了,用詞錯誤。
要用檢舉才對。
至於檢舉43條後警察願不願意舉發這要看違規事實明不明確。
至少曾有一台惡意逼我車的仁兄連續兩個路口逼我車,在我車前急煞車。兩次。
我分兩次檢舉都用43條。成案回覆我之後我再主動撥電話去問,把案號給他查詢問是用哪一條舉發的。
承辦員警回我都是用43條。
可惜那台車切車道逼我沒打方向燈卻沒有開單。
或許挑貴的開一張而已。



JERRY叔叔 wrote:
至少曾有一台惡意逼我車的仁兄連續兩個路口逼我車,在我車前急煞車。兩次。


檢舉的好

我看過判決書能開出43條的,也都是故意急煞,甚至煞停在車道上這種,就是要擋後車

因為急煞甚至煞停這種事實很明確,比較沒爭議,警察比較開的出來

但其他的43條,很難

像樓主這種的可能要碰運氣,因為不是急煞
pafupafu wrote:



檢舉的好...(恕刪)

不要這麼說,我家人也被檢舉達人檢舉過,T路口左轉號誌亮左轉沒打方向燈。真的幹死了。
對這種檢舉的我也很感冒。
樓主的影片我因為在內地看不到也無從評論是否屬於哪一種。
若樓主有疑問真的就送送看員警會回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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