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近日發生車禍
想請教一下究責問題
小弟我在網格區上迴轉被後方同車道的人撞上
迴轉前有打方向燈
對方撞擊部位是我的左側
雙方都是機車
想請教一下責任是我比較大 還是對方?
至於車子的位置可以參考谷本夏大大的圖片
基本上是一模一樣的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878348&p=1
謝謝各位大大
安安你好給虧嗎 wrote:
大大可以先看我剛剛...(恕刪)
照理說,是後方車為肇事主因
如果前車已在最內側車到準備左轉,後方車應該要換到右邊車道
而不是搶快鑽縫或逆向超車
交通這件事,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個順序而已
前面有車減速準備轉彎,後車就是減速並查看是否可以安全變換車道後再直行
如果有車不容易安全變換車道,就是等,等可以安全換車道,或是等前車離開後再繼續直行
多數機車沒有想等的意思,只想直接超過去(當然也有些汽車駕駛也是,就是所謂的不會開車的三寶)
至於送交通鑑定,這就要看運氣了,遇到有腦的就知道依規定同車道前後車關係,後車不應逆向或同車道超車,就是後方為肇事主因
但也有可能遇到沒腦的,只知道轉彎車和直行車,然後說同車道前轉彎車是肇事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