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簡單的來說我是往北的A車,對方是B自行車騎在路側實白線內跟我同一方向,A車經過閃黃燈區域時因為前方還有測速照相我都會減速,但也不是減速的很慢,然後B自行車沒有做任何手勢,就突然在我車的前面左轉往支線方向發生擦撞,自行車騎士多處擦傷縫針,自行車也受傷,本人的車也被撞擊板金損壞(事後我看行車紀錄器有看到B自行車在突然轉彎前,行進間有回頭看了一下,理因在視線內也有看到我的車)
想請問的是
1.不論誰對誰錯騎士受傷我比較關心人的安全,當下我也陪同到急診直到病情緩和我才離開,應該當日已出院,事後我也以電話聯繫詢問騎士狀況,也想探視,但是對方及家人都不願意接我電話,我只能發簡訊安慰,這樣的話我能為他做些什麼....或是怎樣取得對方的信任
2.這種肇事責任怎麼看居多,這條路的路權 自小客與自行車
3.等交通隊初判結果後的流程怎麼走?可以再申請事故鑑定嗎?
以上先詢問各位問題,先感謝回復的網友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