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更新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回覆大家幾個問題
1.
我知道已刑逼民,也會去履行
但是,刑事是只要去警察局提告即可,不需要到法院提訴狀嗎?
2.
有大大私訊我,我方只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所以也不會有保險員跳出來幫忙
所以我們才要自己來 (然後就頭大)
3.
可能對方也有上網,也有發現這篇文章,所以終於有進展了
就在今天下午,有個聲稱是對方的保險員,說對方不斷的打去公司鬧,
所以公司又願意負擔此次理賠 (據稱是:發生事情當天才保保險,所以才有爭議)
但是只願意理賠車輛維修的部分,其他都沒有,我們真的不懂保險,也不懂他們
最後是給對方的話:如果您們有在看的話
您們不接電話,是無法解決這次問題的,不單只有車損,還有其他部分
我們打給您們,不接的電話至少不下30通電話(約四天了,兩個人的電話都有打)
請盡快來電連絡後續,謝謝
====================以下是原文=======================
7/4當天下午,我方在排隊下匝道時被撞,我方車速為0,對方直接撞上
當下有報警,事後有三聯單,但是因為對方告知警察,會負責並且有保險,所以警察做簡單處理,沒有做筆錄,也沒有息事證明(我打電話去交通大隊詢問相關事情他們才告知有這個東西)
由於我方是計程車,有營業損失的部分,所以在7/5的時候有告知對方盡快處理,並且盡快聯絡保險,以利後續維修
7/5早上,肇事者(女性)以LINE告知保險端還在處理文件,所以晚點才會聯絡,並且要我方先去報價,因為有可能是他們要自己負擔,當天有回報報價結果(原廠報價與私人車廠都有)
7/5中午,對方先生來電告知,保險員晚點會打電話,並且告知我方說,維修車子的部分有折舊的問題,所以不會全賠償
7/6早上,來電聲稱是對方保險員,告知無法負擔此次賠償,因為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問題就回到肇事者
7/6中午聯絡對方,對方僅告知現在正在處理,並說下午會回電,當天並無回電話
7/7早上,肇事者LINE告知,他出差出國了,後續由她先生處理,然後就再也無回覆
7/7中午,去電肇事者先生,希望盡快處理,維修部分請他們盡快,要指定車廠或者什麼都可以,只要維修恢復原狀即可,對方先生一樣告知中午再來電,然後就不回覆
7/10早上,打給對方已呈現不接電話狀態,肇事者與其先生都不回覆
7/10中午,打電話給警察要求做筆錄,警察回覆無須作筆錄,只要我們拿著三聯單回警局跟他們要對方地址即可,後續我們必須自行處理(因為是民事)
對方沒有主動來電過,都是我方打電話過去,7/10中午之後就再也不接電話,LINE也呈現不讀不回狀態
我方車上原有乘客,乘客當下有告知不舒服,已送至醫院(因為乘客不願坐救護車,所以委託同事幫忙送至醫院)
我方司機當下無外傷,但是後續頸部腰部略感不適,已就診
對方無外傷
而且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事情發生在家人身上
我們現在車也無法修(因為實在沒辦法一下子支出兩萬塊的費用)
而且對方一開始表明了不會負責全額
對方現在避而不見,我們也只有對方的姓名跟電話還有車號 (7/13編輯:已於7/12獲得對方地址)
第一次碰到真的覺得很麻煩,小孩要繳一堆費用現在全卡住了
我該備妥什麼資料,然後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刑事過失傷害跟民事侵權嗎?
謝謝您提供
但是警察說的:毀損罪,在車禍內好像不成立
因為毀損罪不處罰過失犯

刑法
第 12 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回覆大家幾個問題
1.
我知道已刑逼民,也會去履行
但是,刑事是只要去警察局提告即可,不需要到法院提訴狀嗎?
2.
有大大私訊我,我方只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所以也不會有保險員跳出來幫忙
所以我們才要自己來 (然後就頭大)
3.
可能對方也有上網,也有發現這篇文章,所以終於有進展了
就在今天下午,有個聲稱是對方的保險員,說對方不斷的打去公司鬧,
所以公司又願意負擔此次理賠 (據稱是:發生事情當天才保保險,所以才有爭議)
但是只願意理賠車輛維修的部分,其他都沒有,我們真的不懂保險,也不懂他們
最後是給對方的話:如果您們有在看的話
您們不接電話,是無法解決這次問題的,不單只有車損,還有其他部分
我們打給您們,不接的電話至少不下30通電話(約四天了,兩個人的電話都有打)
請盡快來電連絡後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