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得以民眾的手機相機或行車記錄器作為檢舉罰錢的依據"這篇,
所以去看其它提案,看到這篇

在舊汽機車輛報廢後,可以保留車牌號碼到下一部汽機車繼續使用


我贊成其中附議一人說的,有些車牌對某些人是有紀念價值的

印象中有些國家好像可以留車牌,換車




===========================================================
8/15
看來這議題應該是過不了了
很可惜
回"看到小賢子"
我的看法是:如果保留那些特別號的人要讓出呢?你要用多少跟他買?
文章關鍵字
Darrenc0426 wrote:
因為"不得以民眾的手...(恕刪)

是可行。
保留一定期限由同一人續用。


Darrenc0426 wrote:
因為"不得以民眾的手...(恕刪)

不贊成,這樣我的手要去哪拿錢?

Darrenc0426 wrote:
因為'不得以民眾的...(恕刪)

不可能。

有些號碼,例如168,888……等,若被保留號碼,
以後就沒辦法再用高價拍賣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