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7-S9車主我的安全距離不是給你拿來超車用的

詳請請看影片
發生在中山路高架路段三重往新莊方向
等紅燈還應說沒逼車
附上影片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qDbR4Rf5V8
這個能不能檢舉危險駕駛?

如果是我遇到,應該也會整個脾氣爆出來

vocawu wrote:
這個能不能檢舉危險...(恕刪)

不構成危險駕駛
有打方向燈
看動作似乎是有逼迫行為
但要達到危險駕駛認定有難度
這種車很多,每次被這樣切入都很氣,因為一不小心真的就撞車了。
如果直接撞上去 交警會怎麼判定?

讓我想起去年大陸遇到類似的狀況,直接踩油門加速把硬插進來的車撞翻

爆炸哥哥 wrote:
詳請請看影片發生在...(恕刪)
樓主不要生氣

用力給他檢舉下去就對了

不懂行車禮儀?就讓他用紅單繳學費


以我的經驗

檢舉過的可能性很高

「變換車道不良」

他變換車道的行為卻讓後車必須急剎

這還不構成違規嗎?
這應該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沒什麼問題!
我是騎黃牌機車
危險的是交通工具?
還是人啊?
已經檢舉
請樓主後續也更新

我也想知道這樣是否能檢舉成功

我是很支持這台車要被懲罰
但員警的開單意願很低,能不開就不開
難免的,因為市議員會裝好人刁員警
若您的檢舉有成案

那我心裡就有底了

但若您的檢舉沒成案
也請不要灰心,大家一起討論如何讓檢舉成案
我最近有檢舉一件
員警打槍說車牌不清楚

那我就轉送內政部長信箱
車牌就變得清楚可辨視了,真的是官大學問大,真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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