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在靠近重新橋往IKEA方向的堤外道路騎車,以往左側避車彎處常會有輛警車停在那邊,一直以為是遏止飆車族的德政表現之一。
今天,一如往常要經過時,能見度不佳的路上突然有一位不知道是罔顧騎士還是他自身性命的警察,衝到路中央攔下了我,說我騎在內線道,是禁行機車道,如此⋯就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被開了莫名奇妙的一張禁行機車。
所以在這邊要提醒各位用路人!
按照法規,“整條“ 重新堤外道的內線確確實實是禁行機車,不管幾公里內可能完全不見禁行機車字樣塗在內線道,就是要按規定速限,騎在危險不知會不會有狗衝出來的黑暗路邊,也還好颱風沒有對堤外道路造成太多泥沙覆蓋的風險,不然好歹也應買到如新勁戰此種大燈較亮的車種,才不會發生危險唷!
對了,這其實是一篇重機的勸敗文啦! 路權 ,路權,路權! 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