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初發生一個車禍,我在讓的地方停下來,確認左右無車,然後進行左轉(此時時速約10-20因為停讓的關係),然後我左轉內車道,行駛約十幾公尺,忽然一陣影子,從我旁邊擦撞右前方保險桿,然後對方往右前方犁田9-10公尺
對方錄筆錄一直說我們是在巷口發生的,警方說他已經離開巷口了,然後對方說他綠燈直行,警方跟他說你上一個紅綠燈是100公尺之前的事情
我想問的事情是, 我這樣算左轉車為讓直行車嗎?
如果不是那我這個法條算是那一條
拜託大大們跟我說一下,因為對方一直說是我的錯,我想要了解一點保護自己。
下圖有當時發生的情況,我有記住一些些
然後畫下來,麻煩大大跟我提醒一下我該注意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