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早上下著毛毛雨,路面有些濕滑,
婆婆騎機車買東西回家,
跨越雙黃線準備進入住家的騎樓,
後方機車騎士忽然摔車倒地滑行,
聽婆婆的陳述畫了這個示意的動畫,
想請問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網友幫忙看看這個事件的責任歸屬會如何判定

(我的GIF不會動~WHY)

請益此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


請益此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


婆婆這邊的筆錄大約是這樣...
她在穿越雙黃線前有回頭看,
覺得車距還夠所以就直接穿越了,
在穿越雙黃線後聽到後方車輛摔到的聲音,
她繼續將機車騎到住家騎樓停好車輛後,
上前關心摔倒的騎士並請旁人幫忙叫救護車。

摔倒的騎士全身多處擦傷,
意識恍惚,
無法想起自己是怎麼摔倒、怎麼受傷的,
所以警方暫時無法做筆錄。

----------------------------------

從摔車滑行的距離,判斷騎士車速蠻快的,
當天天雨路滑,婆婆穿越馬路固然不對,
但是騎士車速快失控摔倒,
雙方也沒有發生任何碰撞,
責任該如何歸屬呢?

另外,
雖然我們關心騎士的傷勢,
但是擔心會被認為是婆婆的過失,
所以也不敢去醫院探視,
婆婆每天都坐立難安。

請問專家這個情況應該會如何裁決呢?

---------------補充說明--------------------

po文之前我也知道一定會被戰翻,
但是今天畢竟是自己的親人,
我自然是希望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所以才在此尋求意見,
所有人面對這種事情都是慌亂的...

天雨路滑剎車容易打滑,
而騎士從跌倒->滑行->靜止的位置,
都還沒有到婆婆家門口,
滑倒地點距離穿越位置是有些距離的(可能20公尺),
所以不能篤定騎士摔車一定是因為婆婆違規的關係...

騎士當時摔倒後是自行走上救護車的,
意外發生的一瞬間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所以才說有意外自行滑倒的可能性...
如果說摔倒騎士說是因為婆婆的關係害她摔倒,
當然我們是需要負責,
但是今天的情況是雙方都不清楚事情發生是否有絕對的關聯,
或是純屬巧合一個違規一個滑倒,
這是我們不知道該不該去探視的癥結點...

總而言之謝謝大家的意見,
有任何想法都歡迎提出


婆婆肇因至少30% 起跳...沒這樣左轉不會引發騎士摔車
stellary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早...(恕刪)


要去醫院探視...這是必要的!!
換作你是傷者呢?...同理心吧..
難道怕被獅子大開口?...應是如此吧..
連探望傷者都不去只在家裡是...後果更慘...
p12
一定是你婆婆的過失!!就算沒有全責 起碼也7成以上

怎麼會有去探望就是承認自己錯的想法??
難道不去就是你們一定對嗎??

第一跨越雙黃線就別說了 第二車禍有因果關係 即便沒有碰撞
對方是因為閃你婆婆而摔倒 車速過快也是你自己講而已 你有證據他超速嗎
很多人都是這樣 只要發生事情一定先撇清責任 永遠不是自己的錯

就算他超速 他也頂多吃罰單而已 不代表你不用負責任 
騎士感覺傷的不輕 意識恍惚可能傷到腦了 相信應該也有內傷

這篇千萬不要被對方看到 害人摔車還是這種心態 被告真是剛好而已 
你對這件事情的態度 會是對方開賠償金的狠度

對方如果夠聰明有備而來 準備幾十萬來賠可能都不夠
雙黃線的定義是什麼呢?禁止回轉

有看後面可以代表什麼嗎?

雖然沒有擦撞但是他是因為你婆婆才會摔車所以還是肇事主因
對方提告還是會成立的
肇事比例依經驗為8:2or7:3
初判表你婆婆絕對是主因
快去探望傷者吧,不然談和解的時候對方說你都沒去探望就麻煩了
車子如果有保第三人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沒有的話你婆婆有得賠了,車損財損 身體傷害 精神賠償 不能工作的收入加一加十幾萬跑不掉
怎麼是先檢討別人而不是尋求對方原諒,每次看到我方固然有錯,但對方怎樣怎樣是否也有責任就知道沒羞恥心了
stellary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經過版主補充 我終於看懂了
不是不想去看 而是想撇的一乾二淨
不是想把(傷害)降到最低 而是想把(賠償)降到最低 最好是不要賠
不去看因為自認可能不是自己問題
冒然跑去看等於對號入座 自己送上門付錢 所以能閃則閃

20公尺 就代表對方看到你婆婆突然衝出 但煞不住而摔車
而不是直接撞上(如果直接撞上 或許對方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
但很明顯是反應不及 硬要扯20公尺遠跟你們無關 也太牽強

最好都不要去看去慰問 最好求神拜佛騎士清醒筆錄是自摔
不然對方可以再加告肇事逃逸
我只是提出另外一種可能性...
當然大部分人看到這個情況,
都會直接認定是因為前方車輛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但是騎士也有可能是打滑摔車(不管機率多少,有這種可能性吧...)
騎士沒有昏迷只是不記得事發的經過,
所以才說無法斷定因果關係。

若要說想撇清關係,
似乎我也無法反駁,
但是誰不曾交通違規,
出事時誰都希望不是因為自己而使人家受傷的...
所以心存僥倖希望這是巧合,
希望兩件事情沒有直接關聯。

-------------------------

對方
如果不是雨天又車速過快,
不會失速打滑,
如果不是車速過快,
不會在距離內無法反應。
(車輛距離不是我瞎扯,筆錄確實有紀錄)

我方
當然穿越雙黃線是我們的錯。

如果今天對方認定是因為我方導致他受傷的話,
那雙方責任大概會是什麼比例呢?
交通事故裁決會參照那些法條呢?

stellary wrote:
我只是提出另外一種...(恕刪)


因對方是自摔, 婆婆肇責70%吧, 如對方是直接撞上, 婆婆肇責就100%了吧

而且對方車速過快, 也不是用嘴巴說就過快, 現場如無測速器, 你很難咬車速過快這點

stellary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覺得車距還夠所以就直接穿越了"<<<<<
很多車禍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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