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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看到心情就很差,請問該怎麼治這種毒瘤?
檢舉有效嗎?
若不是沒在看新聞的話
可能是剛從國外回來
TVBS新聞報導
2016/02/16 18:43
其實車輛逼車的事件還真的不少,有時甚至造成重大車禍民眾喪命,原本是在道路上蛇行,造成後方車輛危險才算是惡意逼車,但政府特別在2013年修法,只要是刻意逼車或是急煞,經過警方認定就是惡意逼車將會依法開罰。
谷歌搜尋打上「逼車」,刷得一下影片一堆,像這個黑色轎車,方向燈也沒打直接朝右側切,駕駛急按喇叭不讓對方超車,沒想到這一叭引起對方不滿,不到幾秒時間黑色轎車又出現故意朝右切超車,駕駛往左開前方轎車也跟著往左刻意擋車,這算是幸運的案例這個就慘了。
駕駛:「好可怕喔,他一路逼車,逼了我一路。」
快遞貨車故意朝左切,車屁股直接撞小轎車,但沒想到自己失控擦撞高架護欄,車頭一陸摩擦了好幾公尺才停下,司機自己也受傷,這樣的惡意逼車,一不小心就會釀成車禍造成傷亡,但這「惡意」要如何定義。
員警:「以逼車的方式或是突然變換車道,或是突然在車道中煞停,造成後方危險,迫使他車讓道。」
員警說如果只是在車陣中變換車道或是超車,沒有刻意的行為就不算,只要有刻意檔車及煞,造成後方駕駛危險的狀況,經認定屬實就是惡意逼車,如果查證屬實會依法開罰6000元到2萬4千元罰鍰,還要吊銷牌照3個月。
新聞來源
惡意逼車怎認定 擋車、急煞就可開罰
當警察不一定能夠治得了對方
第一萬一不是在你的轄區
第二穿了制服也沒法動對方一根寒毛
真的動手後
自己也會倒楣
第三對方找民代修理自己或是對長官施壓
倒楣的還是自己
從影片來看
對方至少可以吃到未戴安全帽與惡意擋車罰單
低消6500元而已
另外刑事可以加告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說的請參考原文
肉身擋車,怎可無罰?
只要樓主提得出證據
法律就可以保護你的法益
不需要跟對方硬碰硬
更不需要自欺欺人
台灣Slash wrote:
一早看到心情就很差,請問該怎麼治這種毒瘤?
檢舉有效嗎?
當然有效啦
安全帽500
跨雙黃900
他就沒錢買菸酒了
這是低消
更不用說如果危險駕車或逼車成立的話
噴個六千或一萬出去都有可能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為了避免像樓主遇到的這種情形,所以我都先下手為強
住家附近3公里、常去的地方
追風少年兄
優先送件
我還想平安到年老
給您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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