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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電腦關掉就看不到啦

或是你轉行去當警察 由你來治

只能說這種事天天都有 盡量避開這類人吧
看二樓的回文
若不是沒在看新聞的話
可能是剛從國外回來
TVBS新聞報導
2016/02/16 18:43
其實車輛逼車的事件還真的不少,有時甚至造成重大車禍民眾喪命,原本是在道路上蛇行,造成後方車輛危險才算是惡意逼車,但政府特別在2013年修法,只要是刻意逼車或是急煞,經過警方認定就是惡意逼車將會依法開罰。
谷歌搜尋打上「逼車」,刷得一下影片一堆,像這個黑色轎車,方向燈也沒打直接朝右側切,駕駛急按喇叭不讓對方超車,沒想到這一叭引起對方不滿,不到幾秒時間黑色轎車又出現故意朝右切超車,駕駛往左開前方轎車也跟著往左刻意擋車,這算是幸運的案例這個就慘了。
駕駛:「好可怕喔,他一路逼車,逼了我一路。」
快遞貨車故意朝左切,車屁股直接撞小轎車,但沒想到自己失控擦撞高架護欄,車頭一陸摩擦了好幾公尺才停下,司機自己也受傷,這樣的惡意逼車,一不小心就會釀成車禍造成傷亡,但這「惡意」要如何定義。
員警:「以逼車的方式或是突然變換車道,或是突然在車道中煞停,造成後方危險,迫使他車讓道。」
員警說如果只是在車陣中變換車道或是超車,沒有刻意的行為就不算,只要有刻意檔車及煞,造成後方駕駛危險的狀況,經認定屬實就是惡意逼車,如果查證屬實會依法開罰6000元到2萬4千元罰鍰,還要吊銷牌照3個月。

新聞來源
惡意逼車怎認定 擋車、急煞就可開罰

當警察不一定能夠治得了對方
第一萬一不是在你的轄區
第二穿了制服也沒法動對方一根寒毛
真的動手後
自己也會倒楣
第三對方找民代修理自己或是對長官施壓
倒楣的還是自己

從影片來看
對方至少可以吃到未戴安全帽與惡意擋車罰單
低消6500元而已
另外刑事可以加告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說的請參考原文
肉身擋車,怎可無罰?
只要樓主提得出證據
法律就可以保護你的法益
不需要跟對方硬碰硬
更不需要自欺欺人
機車原本停在超商轉角的紅線
會違停, 當然就會違規切車道

檢舉機車停紅線, 比檢舉汽車容易,
(不會被警察刁車內有沒有人)
建議大家可以多檢舉
曉得 wrote:
看二樓的回文若不是沒...(恕刪)

一長串……
自掃門前雪,莫怪他人瓦上霜
這種文看多了對身體不好……
機車駕駛至少明確違反以下規定⋯

- 沒戴安全帽

- 未依規定駛入車道

- 危險駕駛

上面是依照金額排序~~~

為求慎重的話⋯⋯

可以拿影片證據直街到事發地轄區派出所檢舉~

能不能檢舉對方逼車⋯

當面問員警最快~

上面三項都成立的話⋯⋯

金額都破萬了⋯

祝君能消氣~~~

檢舉有效,但應分件檢舉,加重懲罰效果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逆向行駛
2.跨越雙黃線
3.未戴安全帽
4.無故臨停車道,妨礙交通
5.迴轉前,未使用方向燈

刑法:
涉及強制罪
台灣Slash wrote:
一早看到心情就很差,請問該怎麼治這種毒瘤?
檢舉有效嗎?


當然有效啦

安全帽500
跨雙黃900

他就沒錢買菸酒了

這是低消

更不用說如果危險駕車或逼車成立的話
噴個六千或一萬出去都有可能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為了避免像樓主遇到的這種情形,所以我都先下手為強

住家附近3公里、常去的地方
追風少年兄
優先送件
我還想平安到年老

給您參考一下


台灣Slash wrote:
一早看到心情就很差,請問該怎麼治這種毒瘤?
檢舉有效嗎?




手機撥打110



然後再搖一點窗請他慢慢表演至警方來到
台灣Slash wrote:
https://www...(恕刪)

沒開聲音以為攝影車有案他喇叭,
開聲音發現沒有...那他幹嘛突然停起來
(PS:腿真短阿....)

檢舉當然有效阿,不然你看那堆氣噗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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