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別有 A.B.C 騎士在有三個車道(分別為快車道、慢車道以及機車道),並且這個路口沒有斑馬線,
A騎士牽車(下車狀態)到慢車道,機車側面對著行駛方向,並且停在那邊。
B騎士因為視線被擋住(前面車有閃過但是B騎士認為是變換車道,換句話說,前車閃過之後才看到A騎士,B騎士是有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但發現A騎士時,緊急閃避並緊急煞車(若未有此舉動,再過1~3秒可能相撞)。
因為B騎士緊急煞車被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C騎士追撞,C騎士倒車並且受傷,被追撞的B騎士未有任何受損或受傷。
C騎士的受傷狀況為手肘擦傷。A騎士沒有受傷也沒有毀損。

請問依照肇事責任以小到大是如何?還有為什麼?
文章關鍵字
就C賠B 然後C自己抹牛屎 有啥好講的

不管A是為何要牽車到路邊
後面的B車 在障礙物閃過有注意到A 並且煞住了
那C 撞上來 當然是C的錯
想來 樓主應該是C

別想說 是因為A 怎樣 怎樣 然後B又怎樣怎樣 害C撞上去
我要說的 是B 有煞住 B 有煞住 B 有煞住 奇怪 那後面的C為什麼煞不住

除非B有撞上A 然後導致C追撞 那就很有得灰
你找A理論 A只要說一句 阿就車壞掉 不然要怎樣


aluluee wrote:
就C賠B 然後C自...(恕刪)

不,我是B騎士...
A騎士說他沒油,所以牽車要到加油站。
而且C騎士有跟警察和我說他煞不住,因此我認為他沒有兩邊同時煞車,他的車還滿新的,怎麼會煞不住...
然後現在C騎士跟我說A騎士沒錢賠所以要我去做筆錄。
我沒有任何受傷或毀損,應該不會要求他賠償什麼。
我是怕到時候上法院,會判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C騎士向我要求賠償呢?
PS:本人只是個學生,第一次發生車禍...
3車所在車道才是主因,要是有變換車道的狀況,會另有不當變換車道侵犯別人路權問題.
如果是3車都是在慢車道上,表示是同一車道事故。
A車是有原因的擋著車道,也不是故意違規停車,後車要注意前方狀況的B車,也算注意了,所以A/B二車沒有碰撞,沒有發生本事故的原因。
但是C車並安注意前車並保持安全距離,才是發生事故的主要肇因,C車應負所有事故的肇責。
應注意而未注意主要是注意前方及左右狀況,後方追撞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再怎麼注意有用嗎?後車又不會因為你注意就保持安全距離,所以B車的過失修害罪是不會成立的。



c13wcl wrote:
3車所在車道才是主因...(恕刪)

我記得,我為了閃A車,好像有閃到一點點的快車道或接近快車道和慢車道的邊線,可能也只是在慢車道,事發突然,我也記得不太清楚了...
但我是確定在閃車之前是騎在慢車道的。
N年前 有跟你類似的狀況
切快車道 閃過公車(公車要進站靠邊)
我切回來慢車道 哇.. 哭么 紅燈 立刻煞死 騎不慢 地上兩條煞車痕
結果後面汽車(也是跟我一起閃過公車) 蹦 撞上來 我倒地 沒受傷 車小損
原本汽車駕駛還不想下車 是路人甲 看到我倒車 過來扶我 大罵駕駛
然後駕駛才下車 處理
最後給我1.5張 完事

都做過筆錄了 也畫押了 只要你說的情況 照事實說 且筆錄上跟你敘述的無誤
基本上 C車主 跟你是沒有啥關係了
不用擔心 甚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C有重傷嗎? 還是機車半毀以上?
只要人有受傷 是都可以提告 但他會願意花時間找你碴?
如果去法院作證 還有路費可以請領的
就算真的 他媽的遇到厚顏無恥之人 就當去法院見習見習 照實說就好 不用怕
娘皮的 不會真的遇到厚顏無恥之人 還遇到酷斯拉等級的法官吧 這或然率都快比被隕石打到還低吧

不過C向A求償這點 我真的有點......世風日下
你敘述的C 按照我的例子 後面的車主 不就得去告紅燈







aluluee wrote:
N年前 有跟你類似的...(恕刪)

C騎士只有手肘擦傷流血,機車只有外殼輕微擦傷,但這是撞到我後倒車所造成的。
但依照他打電話給我的語氣,可能會處理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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