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車對戰瑪莎拉蒂.....解果出爐!!警方:瑪莎拉蒂是肇事主因!!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念要改改了..........

一堆人理直氣壯的說媽莎拉蒂無肇責

我也是醉了!!

gowan1234 wrote: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恕刪)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3點規定,外車道車應保持側距、禮讓內車道車先行,「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gowan1234 wrote: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恕刪)


我們集體去撕那一棟樓的駕照好嗎?
一台新車500多萬
換個門版150萬
4個門版不就600萬
那引擎 內裝是免費的喔

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呵呵
哇~原來這年頭警察發言凌駕於法院判決了呀?
案子都還沒經過司法機關調查審理
警方就這樣直接媒體前這樣公開講誰對誰錯
對當事人很不公平吧?
要是幾個月後瑪莎拉蒂車主告贏軍方了呢?


讓我想到當初警察也跟我說這件犯的是重罪,一定會重判
結果到地檢開完偵查庭直接就不起訴處分

也遇過警察直接說:你這件告不成的啦,不用浪費時間了
結果很快就起訴到法院判刑定讞

才知道警方意見在司法程序上根本零參考價值。。。
不知道軍卡 跟VOLVO 互撞

誰會贏??????

不然不用軍卡
軍用悍馬車 跟VOLVO互撞 誰會贏

gowan1234 wrote: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念...(恕刪)

ARASHI50TA wrote:
哇~原來這年頭警察...(恕刪)


nono

你提的例子是警察自己的判斷

但是這次撞車事件警察是引用法規來解釋

新聞台用動畫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反正以後遇到這種路口

在外線的自己要知道該讓就得讓

不要跟法規過不去......
jjdlai wrote:
一台新車500多萬
...(恕刪)

我也這麼想哈哈哈
台灣駕照太好考,路上一堆三寶,01板上也一堆三寶,駕照應該考難一點要加考路權概念,被打臉他也不覺得被打臉很丟臉,反正就辯到底,網路上又沒人認識他。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千萬不要跟沒讀書、沒知識、沒常識的秀才辯論,跟他辯只是浪費時間

mandy yen wrote:
台灣駕照太好考,路...(恕刪)

支持
未來考駕照應該把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規則全部納入考題
而且必須用類似的例子出題,解出正確結果,援引出正確法條並且要說明理由才能算答對

我相信這樣能降低不少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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