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車對戰瑪莎拉蒂.....解果出爐!!警方:瑪莎拉蒂是肇事主因!!

jyihern wrote:
就事論事,看影片看...(恕刪)


反正有些為了說海神對
什麼視角錯覺~軍卡往右偏~中線對應內線~
都能說!

要是給你凹對了!
有左轉道的中線車不能直開的話~

可能一堆想修車的都專開外線
等{中線直開肥羊}上門

撞到誰誰倒楣誰就要賠我~外線最大

jyihern wrote:
就是軍卡選車道選太慢..(恕刪)


好啦好啦
我知道這邊有好多人都是堅決地認為烏龜別上路

又不是忽左忽右的三寶開法
才剛起步,連路口一半都還沒過,這樣是有啥錯誤?


nightdriver wrote:
難道到了彎道
你還是直行..(恕刪)


彎道彎道>>就是彎彎的"車道"

在哪裡?不會開車不要上路阿
這種路口就只是一般設有左轉道的路口
所以路口前是兩直行車道加左轉車道
路口後是兩直行車道
不曉得何來的車道縮減

如果照警方這說法
以後設有左轉車道的路口
我從內側直行車道開過路口想怎麼切都可以
frank1919 wrote:
這種路口就只是一般設...(恕刪)

你看錯了。回去再看一次。軍車走的是直行道,地面畫直行線,它左側還有一條左彎道。
我的看法:
1.肇事碰撞點幾乎在路口中央。
2.以法規來說,軍車就算要開過去外線車道,馬車還是得讓他。
3.有開大車的應該知道,起步左邊也有一台貨車(左彎通常要過道路中心點才能左轉,不可以切西瓜),所以不可以一起步就方向盤往左打,一定要往前有安全距離才能開始左打,萬一一開始就左打,左轉車也往前待轉,不就換軍車跟左方車擦撞?
台灣加油
仇富VS仇軍

gowan1234 wrote: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恕刪)
軍卡在過停止等待時,
後輪就已經壓到車道分隔線,
意圖就是想從中間車道開往外側車道,
根本無意往內側車道靠攏。
這種狀況就算瑪莎開慢一點還是被撞,
連前輪也一起撞過去罷了…
軍車未完成變換車道,擦撞行駛外側車道之瑪莎。
軍車在過停止等待線前後輪已經碾到右側車道分隔線,
所以意圖很明顯是要往外側車道行駛,
這種情況就算瑪莎慢點起步,
也不過是被撞的面積增大連前輪一起被撞下去。
軍卡未完成變化車道,擦撞到行駛在外側車道之瑪莎。
這事件最可怕的是,
三寶被亂教,就亂學,
以後經過這種路口要避開三寶就不能走外側,
大家都擠中間,馬路更塞。
軍車在過停止等待線前後輪已經碾到右側車道分隔線,
所以意圖很明顯是要往外側車道行駛,
這種情況就算瑪莎慢點起步,
也不過是被撞的面積增大連前輪一起被撞下去。
軍卡未完成變化車道,擦撞到行駛在外側車道之瑪莎。
這事件最可怕的是,
三寶被亂教,就亂學,
以後經過這種路口要避開三寶就不能走外側,
大家都擠中間,馬路更塞。
gowan1234 wrote:
看來很多人的駕駛觀...(恕刪)




1.
瑪莎拉蒂不太可能無肇責 !!



2.
目前就只有一個有 "角度視差" 的視頻.

若是加上肇事兩造雙方的行車紀錄器視頻.

再加上瑪莎後方的休旅車的行車紀錄器視頻.

共四個視頻角度.

那麼一切就清清楚楚 !!



3.
"執法機關" 的初判.

瑪莎 VS 軍卡 肇責是 8 : 2 ?!

卻是 "執法機關" 曲解所引用的法規所造成的 !!



4.
未經過 法院/法官 審判.

並不能稱之為 "判決" .



5.
法規敘述裡有兩個字很重要 !!

《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 102 條第 1 項第 3 點規定指出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同向" !!

"同向" !!

"同向" !!



6.
若依 "執法機關" 所引用的法規解釋.

代表 "左轉專用道" 也是可以直行的 ??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說,
根據交通規則「現場(同向??)3線道縮減為2線道」,
開中線直行的軍用貨車有主要路權,
瑪莎拉蒂要禮讓、保持安全車距。
因此這場車禍瑪莎拉蒂才是肇事主因、
軍卡是肇事次因,責任佔比是
八:二,結局大逆轉。



















與其爭論 "誰對誰錯" 跟 "肇責誰高誰低" .

倒不如要有 "正確的行車觀念" 跟 "防禦駕駛觀念" .



瑪莎若是直接和解 .

當然其肇責 8 的比例就不用多說.

但若是訴求 法院/法官 的判決.

肇責比例上有待商榷.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