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這時候只要保險公司...(恕刪) 又在亂講了拿一個判例來看哪個法官認同保險的主張的來看看車主主張恢復原狀,法院判例只有判對方必須支付相應費用的。沒判決過讓保險用報廢價結案的主張是一回事,法院會不會鳥你主張什麼?
態度問題我停你家門口檔死你出入,你可叫拖吊(若紅線)你可請警察開罰單就是不能破壞我的車這是原則照您的敘述,若是我一定叫他陪,還賠維修期間交通費用,他有工作,且是在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而移動車輛,連公司一起告
樓主 發生車禍時千萬不要幫對方設想 只要談到有關錢的問題對方肯定態度會不好 幫對方設想 就是傷害自己之前停車等紅燈 完全靜止狀態下 一台機車鑽車縫 鑽的很爽但技術不好 撞到 在下的車邊 又不停下來處理在下只好到警局備案 但考慮到對方可能多一張肇事逃逸罰單所以請員警聯絡對方就好 為對方設想 無奈 對方電話中 態度惡劣只能直接報案 罰單+維修費(一年內車無折舊)在下 認為 態度真的很重要 這件事態度好 就少了張罰單只需要賠償維修費 不是很好嗎
筆記~前陣子也發生行車擦撞糾紛,完全沒處理過所以不會處理,保險部分跟版大一樣,警也報了東西也估價了,但對方皮皮完全不認錯,警方就問你要不要告,警方只是做筆錄後續完全要自己處裡,想說車子小擦傷還告個屁勞民傷財,就自認倒楣自己塗牛屎。希望版大可以IN起來,然後分享經驗。
別射裡面 wrote:車輛超過10年,在法庭上視為零殘值也就是說,樓主的車輛超過10年的話,對方是可以完全不需理賠樓主任何一毛錢的,無論他是否對錯 車輛超過10年各法官不一.以前常用保險公司-殘值=新車價1/10.審判長(法官)喜歡用汽車公會鑑價單.跟(天書)差不多.除非你有能讓法官接受的鑑價單.我14年車公會鑑價4萬.某天書5萬.
不好辦1. 撞靜止的車 又是他倒車撞上 應該是對方全責2.但你沒車體險 你自己車維修 只能跟對方調解慢慢橋 警察一般會直接轉送調解但你要上調解會再談 或 私下就聯繫怎麼談都行 只是談完最後要寫和解書就是了你能用法理跟他談 或跟對方老闆告狀施壓 怎麼談都行 只要是他拿出錢 但對方死皮賴臉不賠你也沒轍沒保險沒受傷的談判是沒有固定規則的 雙方點頭簽字同意就行除非"自己"上法院提告民事 但曠日廢時 但不告你是拿不到半毛的(如果對方死皮賴臉)3.對方車損 你出險後就不用管了 你的保險員自己會去看情況賠不賠但是 如果保險認為你零肇責 不賠 但對方又很皮 硬要你賠他車損 硬掰你停車全錯 有理說不清 那就很難談了若有肇責分攤 確實是 某方維修費再乘幾成肇責 去付款的 但是 那是說得通的一般情況 上面說了若遇到那種硬說你錯要你全付 說也說不聽的 除非自己提告 不然你就是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