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算逆向. 只是個沒有分向線的單車道.但是單車道是嚴禁超車的. 樓主你認為呢?對方根本不叫前車, 那當下只能說併行.應注意而能注意而未注意是刑法在用的.. 不是交通法規. 又沒人受傷.樓主, 你在交通法規上的過失行為是在那裡呀? 你怎麼會有肇責?
曉杯子 wrote:肇責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保險公司同意全責,樓主同意就和解了,還要上帝來決定肇責嗎?保險公司會提7:3,多少也是自認全責了,又有影片看到是停下來,對方車才擠上來的。當然有10%的可能性遇到恐龍判決應注意而未注意。但是,金額不大,保險公司也不想浪費太多時間在處理這種小事上。所以,還是恭喜樓主。戰勝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