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kulong wrote:先申請車禍鑑定,法...(恕刪) 我只是覺得~你所說的:無照駕駛與車禍並無直接關係....這句話我真的很不認同!無照就是不能駕駛車輛吧! 沒駕駛哪來的車禍撞擊?可是我不認同也沒用~因為法院不是我家開的!
我覺得有無駕駛執照應該直接影響肇事責任並不得低於五成,因為1.無照如果只影響罰單,拿何必考駕照?2.無照表示看不懂交通號誌標線與前方路況,所以會誤判交通狀況導致肇事3.無照表示身心可能不適合駕駛4.吊銷駕照者表示"更"不適合駕駛只不過台灣法院可不這麼想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我只是覺得~...(恕刪) 都已經是無照駕駛了,還能是什麽好東西,今天不管是開什麽車,你敢無照上路嗎我覺得不能把錯誤都歸責在某一個人身上誰都不想碰到這種事情我猜法院應該是判五五或七三分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