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如下:
A騎士(手骨折)
B騎士(沒事)
C:B車乘客(腳踝骨折打釘子)
(B與C關係第一次見面)
主要B該待轉處未待轉而直接違規左轉,與後方機車騎士A撞到造成車禍,肇責仍未知,但警方口頭表示B肇事責任大,以下問題~



1.A與C,診斷書上皆表示宜在家休養3個月,若B肇責70%且賠償雙方,如此算下來共賠償50萬左右跑不掉?

2.C和B索賠醫療費薪資部分相關部分,如下
三天住院及三個月薪資:估16萬(每月4-6萬不等有薪資入帳證明)
看護費:9-3=6萬
(住院期間及出院後家人顧,扣除強制險的最高36000元給付)
精神撫慰金:6萬
一年後手術拔丁及後續費用:估1萬
換藥用品及去疤藥膏:1240(有收據)
洗澡套腳器具:1620(有收據)
補充鈣質營養品:2000
輔具租借:700(有收據)
機票差額:(原預計出國退票手續費)估算五千(由旅行社負責有證明)
顧貓費用:(養在宿舍,請人幫忙顧):1500

估算30萬不含強制險,是否會太多?
請問如果調解不成而上法院,會因自願給肇事者載且是認識而賠償有影響嗎?

3.換藥用品及輔具租借,強制險會有給付嗎?

4.醫師診斷書上有寫需專人照顧,如期間看護為家人,請問強制險需提甚麼證明嗎?

5.如強制險中的醫療往返車資部分,搭乘uber,可以手機截圖車程費用嗎(圖一),這樣保險公司會撥款下來?另其中有幾趟回診有中途點,如:至公司給請假單,這樣車程計費有所增加,可用網路計程預估車資代替嗎( http://www.mtaxi.com.tw/taxi-fare-estimate/ );又或者可以憑回診收據只用手機截圖車程費用代替之後回診的往返車資呢?





初次發生車禍
看過網路上多起案例
但對於乘客賠償這部分仍有疑惑
感謝~再感謝~

有關車禍賠償~~問題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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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認為

沒有單據的賠償不成立
精神撫慰金:60000
補充鈣質營養品:2000
顧貓費用:1500
這種應該沒的賠
而專人照顧.
除非受傷到生活無法自理
不然應該也不會賠
自家人照顧的話.應該也拿不到錢

另外C的賠償部分
應該是A跟B分別3.7分帳
因為C的受傷是因為A跟B造成的
沒有單獨只向A求償的道理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並不代表任何理賠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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