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紅線內不能停車的狀態下應該是指公共使用的道路地劃設的情形但樓主所PO的圖~如果真的是所謂的私有地~也就是說建築線與水溝線(紅線)切齊那停車的這一塊就是所謂的私有地....這情形~~警察單位還真沒有法條可以開罰!!在建築/地政的角度上~台灣早期舊法真的很多是私有地..然後給大家通行走久了大家也習慣了~公所也不查清楚鋪柏油的時候就一併鋪下去時間久了全世界都以為是公有地...事實上很多都是私有地甚至有很多在使照上還明確化有法定停車格...這就是台灣!!每個單位沒有互相連線!!!
TaiwanNo1! wrote:私有地除非屋主向警方檢舉,不然應該無法拖吊或開單。如果真的對這兩排不順眼,可以把左右兩邊都買下。這樣就能檢舉了~..(恕刪) 好主意!!買下地然後捐給政府,看看能不能順便增加容積率樓主參考一下
navapro wrote:在建築/地政的角度上~台灣早期舊法真的很多是私有地..然後給大家通行走久了大家也習慣了~公所也不查清楚鋪柏油的時候就一併鋪下去時間久了全世界都以為是公有地...事實上很多都是私有地甚至有很多在使照上還明確化有法定停車格...這就是台灣!!每個單位沒有互相連線!!! 就有這種屁孩、老三寶認為人家門口沒有畫紅黃白線,就該讓你停免費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就有這種屁孩、老三...(恕刪) 你又怎麼知道停那邊的不是那棟樓的住戶??win1980 wrote:看起來是都市計畫的4米人行步道,是不建議汽車通行使用啦!!!(恕刪) 如果如同這位仁兄所說這是這個人行步道, 汽車硬要通行是誰的錯~然後這個社區的人停在自己樓下私人土地有錯嗎?
ZQ4135 wrote:看起來的確像是兩旁大樓的退縮地,應該是私人地無誤,不過紅線兩側道路範圍內都是不能停車的,跟是不是私人地無關。http://appeal.tbkc.gov.tw/news_detail.aspx?id=100 這不一定如果是私人地是既成道路才不可停如果私人地非既成道路是可以停理論上水溝蓋應該是視為既成道路的一部分所以機車如果壓到了就是違規之前也有另一個案子空地作友都是騎樓結果是可以停車的因為空地處非既成道路所以車停在私人土地雖然檔到行人在騎樓的連續行進方向但不是違規
私有地也可以畫紅線 只是該紅線是地主自己找人來畫的 就算被開單 申訴後也會被銷單所以只要是私有地 警察才不管線甚麼顏色 看線顏色也不一定對通常警察會要你證明 就代表可能被地主申訴過N遍了 你老是烏龍檢舉 地主也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