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之前在台中臺灣大道行駛時被一輛從引道切近來的車,硬要擠,然後我只好煞車讓給他過,之後被後方的車撞上了後保桿
做完筆錄後我跟對方互留line
對方身份:"車子是借的",車主好像也沒買車體險賠
其實當時聽到他車子是借來的後我心已經涼一半了,這個要賠會很麻煩,一定互推...
今天去原廠估價後保桿約6500元
民間保養廠開價4500元
於是我傳了訊息跟他說,你也是挺無辜的,我這兩張估價單都給你看,但我不會很貪心的跟你要求原廠修復,只要求你付4500元
(我自認是8年老車了,外廠能修好就好)
另外我在扣了700元當作請他吃飯跟抽煙,只跟他說3800元就好,沒想到他還跟我說,那他的估價完是否也給我看並給我處理,當下聽到都有點生氣了
因為案發時我還一直請他抽煙,大家都好好談,然後一起罵哪台引道出來的車
之後我覺得我已經對他很好了,還要推來推去,就跟他說,先生是你撞我的當然你要賠我,如果你的部分要人賠,請你去找引道的車
然後他也自認理虧,之後又說等跟車主討論完再回我
後面我也不想再等來等去,且他跟我說他經濟實在有限,時薪工人,賠完車主再賠我的那他這個月就很難生活了,我聽了也是不捨,之後我也只要求他付3000元其他我自己付,他也是故意不已讀
再來我打去問做筆錄的員警也是說如果沒共識只能上調節委員會
但是調解委員會也是沒法律效力,他不去也不會怎樣...
請問大家我該怎麼做呢?我已經讓步讓很多了,想到自己要花其他的錢也是很不開心,就當作破財了,但問題是他連原廠開價不到一半的錢都不肯付.....
請問大家,我該開調委會嗎?但我人在台南,案發地在台中,我不可能會再跑這一趟,有其他辦法嗎?謝謝喔!
(手機打字排版如果不舒服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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