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個問題,但有點被誇大了.超速比酒駕更危險,結果你還在扯酒駕.酒駕超速撞死人,其實肇因是超速.但是媒體重點只放酒駕.要說車禍肇因,最常發生的應該是路權不禮讓.也没聽人說要加重罰責或刑責.酒駕要重罰,那你怎麼不超速重罰.怎麼不修法超速肇事要加重刑責??答案很簡單,因為刑責本來就考慮到肇因及肇事結果了,所以加重就不恰當了.既然如此,何以獨找酒駕的麻煩??要不要連同超速,逆向,無照,未禮讓幹道車....全部加重.總歸來說,酒駕是一個問題.但被無限誇大.立法委員為什麼不處理,因為酒駕不是根本的問題.影片內容其實5分鐘可以說明,結果扯了半小時.還不如表列重點.
geoguide wrote:酒駕是個問題,但有...(恕刪) 超速是因為駕駛做出錯誤的判斷(不該油門這麼多或該減速卻都沒做)的結果。超速的確也常出車禍,也的確該重罰,完全同意。但是您說酒駕不必要是重罰的原因,完全不能苟同。因為....錯誤的駕駛判斷不一定是超速!喝了酒的人,有更高的比例會判斷錯誤,以及眼-手-身體失調控制不當。會造成車禍,不是只有超速。闖紅燈,撞到(人或車)也不停繼續撞下去,很多很多,這些都會有重大傷亡。所以酒駕各種控制不當的車禍比例會更高,不是只有超速的車禍。重罰的目的,是減少駕駛做出錯誤判斷的機會,跟減少因此所造成的問題。重罰抓超速或闖紅燈,治標,該做。重罰抓酒駕,治本,更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