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撤銷罰單申訴有理

#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撤銷罰單申訴有理
分享申訴經驗是希望另外3台機車可以依法申訴
留下資料是想供有類似情況網友可以有參考依據
主要理由:是暫停.暫停.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很重要所以講3次)
第一次申訴撤銷罰單就申訴成功 感覺好爽
也希望執法單位能加強情理法觀念 不要配合檢舉魔人見黑隱就開單 很擾民....完
參考引用出處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5162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542508

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撤銷罰單申訴有理

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撤銷罰單申訴有理
戈戈霸霸真偉大 wrote:
#暫停黃網區停等紅燈...(恕刪)

這種線不就是禁止紅綠燈 塞車臨停的
以後可以擦掉了
等紅燈可以暫停黃網區
那畫黃網要幹嘛?
太棒了!
感謝樓主

有桃園市政府的背書
以後可以安心停在黃網線上等紅燈了
如果不用罰那個地方劃黃網線要做什麼?

中華民國就繼續這樣民粹好了,

還想超英趕美?

真是癡人說夢話!

在日本連黃網線都不用劃就會淨空,(請快轉到1:00)


臺灣人以前跟牛一樣罰一次學一次,

現在連罰都不想罰了,

交通怎麼會好?

根本就是癌症末期了!

連醫治都不想醫治!

臺灣人也真是無恥到了一個極點,

連這種事也敢拿出來炫耀!

再怎樣秀下限也要有個限度!

advantage wrote:
如果不用罰那個地方...(恕刪)


塞車占用黃網區只有台灣人跟台灣政府會覺得理所當然~
開車騎車的人不去預期自己可能會停到黃網區?駕照用雞腿換的?
不是被註銷就證明自己一定是對的~有可能是承辦人員水準也不一般
不是日本人開車守規矩~是台灣泰沒規矩
去歐洲 甚至是帛琉那種迷你島國都比台灣守規矩
前面期中一篇有寫到

且該黃網區係設置於大樓出入口前非屬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核其行為亦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之規定,故不予舉發。

很有可能是大樓出入口私畫的並不是公家畫的

95 年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 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其劃設 規定如下:
一、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
二、未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視需要劃設。
三、接近鐵路平交道應予劃設,但無劃設空間 者不在此限。
四、常受交通管制或其他原因需限制不得臨時 停車之地點,視需要劃設。 本標線為黃色。外圍線寬 20 公分,內線依行車 方向成四五度傾斜,線寬 10 公分,斜線間隔 1~5 公尺。(圖例為丁字路口,外圍線與行人穿越道 線距離至少 1 公尺。)


只有路口的這種網格線才是正確的

所以四樓的消防隊那個網格才是公家繪製,停在上面是要罰錢的

如果停在私劃網格要罰錢,那是不是把紅線自己塗成白線就可以爽停了

可是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51621
這篇就該開罰了但是也沒有...

但是很明顯的
公家繪製的格子就是比較大

本樓與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542508
都是小格...屬於私人繪製
路邊出現網狀線 竟是住戶私自劃設

advantage wrote:
如果不用罰那個地方...(恕刪)


一點都不意外,日本過平交道是一台過了再換下一台
台灣是一台連一台,遇塞車卡平交道的也沒在怕

黃金獵獵犬 wrote:
前面期中一篇有寫到且...(恕刪)




這種畫法有點奇怪(第一次看到)

這真的是政府的公務機關畫的嗎?
我連當行人時都會保持路口淨空
早上排隊買蒸餃 遇到騎樓會留通道讓人過
但只要我前進 通道就會自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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