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貪圖方便,用貨車的優勢霸停既有道路,檢舉電話沒有明顯成效,想說自己來可能比較快

但是收到交通警察回覆讓我也很茫然

用影片拍攝到駕駛座沒人,不是就構成紅線停車了嗎?

還是需要隔三分鐘拍照佐證呢?

附上現場實景圖與影片



紅線『臨時停車』的判斷依據

附加壓縮檔: 201907/mobile01-17e8bde7236d3fd43e6b0d2465c55e07.zip



可是回覆內容卻是這樣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本案違規明確舉發處理。




想請問各位是不是我的理解方式不對了,謝謝




文章關鍵字
這個回覆代表有舉發,不過不是樓主要的。
應該可能的確要間隔3分鐘再拍一次
沒有拍到間隔3分鐘都算臨時停車
影片中是因為擋風玻璃反射看不清楚嗎?

實際上是沒人在裡面的

auiarthur wrote:
鄰居貪圖方便,用貨車...(恕刪)


民眾檢舉一定要三分鐘以上兩個影片,照片

分鐘相減要四以上,

就有機會開56條。

因為目前是違停者囂張的年代,

警方不敢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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