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去投票。個人認為若是這樣的檢舉(民眾或警察)能讓交通事故大幅降低或交通更順暢,我雙手贊成,但實際上似乎成為業績製造機。一堆守在無關痛癢的地點,抓那些小惡,真正的大惡不去抓,交通事故、交通雍塞一直發生,舉發的目的是要讓大家守法,不是讓民眾繳錢,就像香菸,以為漲價就會抑制吸菸,結果呢....就像酒駕,一直提高金額,實際上有用嗎? 麻煩鞭刑,謝謝。新法律制訂夠不夠周延,所衍伸出來的狀況有無配套措施都是該想清楚的。制訂出來的新法,能收成效才是正確,非讓國庫增加多少收入。
simon945168 wrote:所以我在紅線停車時都抱著被檢舉就認的心態去停,會先喬到不影響用路人的位置才下車。.(恕刪) +1我也是這樣,停在一個紅線但盡可能不影響他人用路情況再走,但被開我不會有怨言。
dallasoriginal wrote:家人就被檢舉機車停放在好市多前超寬的人行道上 一整排都停機車但人行通行無阻~~~~我也被檢舉過騎重機壓到路中雙黃線~~政府俱然會鼓吹這種背離世界潮流的抓耙子行為 真的是為了罰金收入 無所不用其極~~一般的吹哨行為都是以嚴重危害到公眾利益及安全 才有實施的必要吧!~~~~搞到現在人民做甚麼都人心惶惶草木皆兵~~~還厚顏無恥自稱自由的國家...(恕刪) 停人行道被檢舉就活該而已不違規會人心惶惶...
我先承認平面路段我偶而會違規高速公路我常常違規..但至今還沒被檢舉過除了我運氣好外我想應該是我深知哪種違規比較容易被人檢舉一般而言會妨礙到別人的違規我都會特別避開例如並排停車或違規停車停到人行道去之類的就是停紅線,絕不會久停且一定避開十字路口區域高速公路我常違規是因為我會幾乎都超速在開(+10~+20)...
你的邏輯會不會太差...,居然廢死刑跟違規相提並論如同你想得到認同卻又不許不認同你的人留言,既矛盾又自私至於你要的情理那應該是建立在法理之上,但可惜台灣大多數違規的人都跟你一樣優先想著自己方便就好,不惜犧牲社會規範,把律法玩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