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20190712 在國1湖口路段遭後車追撞。

當日正常行駛中遭追撞,事後報案,雙放尚未談和解。
隔日對方有傳簡訊通知我,已請保險公司跟我聯繫。

對方保險公司連繫後,通知我進場估價,由於我的車有非原廠另外安裝的副廠後下巴套件,
對方保險公司也願意賠償此下巴套件費用,但是該套件要我自行購買並送到原廠安裝(原廠同意協助安裝,但收取安裝費用),
相關安裝費用保險公司也願意賠償。
該套件目前廠商缺貨預計8/1才會有貨給我送到原廠安裝。

但是由於小弟7/28要結婚,因為遭追撞,導致本來要此車為婚禮禮車及婚禮前相關道具跟禮服載送,導致我無法使用自己的車當禮車,
期間為了車禍相關問題整個心煩意亂,
有跟保險公司提及因為車禍造成我時間及預定行程的損失,我要求賠償代車費用,
保險公司表示不願意賠償,如果要賠償,就要跟我談我的車損折舊費用,我的車為2016/04出場至今3年,
目前下巴已自費購買送到原廠烤漆安裝,預計8/7號才會安裝完成,
車場要求我如果不予保險簽和解書,需要自費全額才能牽車離開,相關費用要自行跟保險及當事人求償。

請問如果不簽合解,直接上調解
跟對方求償"精神損失"已及"婚禮期間"代步費用"合理嗎??

車禍當下行車紀錄器 (前/後)

https://youtu.be/29bCuqtxDnY

文章關鍵字
保險公司應該只會陪你車損、其他費用可能要你自己跟對方要了
精神賠償就算了,租車費用就找對方求償
willychm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20190712...(恕刪)
不簽和解就等同走法院這條路,妳的修車費用就要自己先墊付,不過妳沒受傷就只能走民事法庭,上法院後妳所有主張都有權利請求,採不採納就看法官,法官判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多少,但是實務上,法官會根據車齡作零件折舊,代步費用一般很難請求的到,妳沒受傷,精神賠償就不用說了,除非妳去身心科,醫生願意幫妳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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