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停車3分鐘未熄火 南市環局開罰"4/30/2008
想說環保大家都有責任,但是罰錢後的罰金如何改善環境,應該要告知民眾吧!
民眾有知的權利,若只是罰錢....讓他們花? 那我就一點也不贊成這項措施了!
還有啊~規定黃線停車必須是未熄火3分鐘才不罰,那以後黃線一停就熄火不就立刻被罰?(違規停車)
文章關鍵字
再過不久 就會出現 熱死在車內的新聞~
因為~~ 不能開冷氣 加上夏天要到了
It's me. ~[FU]
超過1分鐘我就熄火
油粉貴捏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這個政策是訂好玩的吧
我在台南市開車那麼久,還真的是沒有看到半個人在取締
問題是,要是真的派人取締,市政府哪來那麼多人力
所以大膽假設,會不會有官商勾結
我倒希望各位以保護地球的觀點為出發點思考這件事情。

自己在車裡熱比的上多那3分鐘對地球造成的微量傷害累積嗎?

怠速過久不僅造成引擎的負擔、會造成積碳、過熱,而因過熱而造成的油耗對自己的荷包也會比較傷呢
可是我常常看到買茶外帶的車主機車從不熄火, 讓坐在旁邊喝茶的我, 吸他的廢氣!
但是我也疑惑, 為何他們(不熄火一族)都不怕被人"順手"騎走?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新聞亂報,你也跟著起鬨.

台南市此法是"原地待速超過3分鐘以上未熄火",此法是台南市環保局的地方自治法規,非全國一體適用,
台南市垃圾車已經廣播宣導1年,台南市民應該全部知道.
台南市環保局一般都會先規勸車主熄火.
台南市你看不到紅綠燈紅燈等待時間會超過90秒.
新聞此事件是車主發動後就離開,任憑車子原地待速30分鐘,罪行重大所以被罰.


奇怪~環保局的垃圾車都已經不環保了~不想辦法改善卻要人民先改善~何以心服~
怠速過久對人對車都不好~秏資源也秏荷包~取締固然是對的~
但是~垃圾車慢慢的在路上邊走邊停~垃圾車還會流出垃圾裡的髒水在地面上造成惡臭~
而且還嚴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與時間~而且又危險~
為什麼不想辦法改善~以前垃圾丟子母車再來載走不是很好嗎~??
現在這樣做就真的垃圾不會落地嗎~??騙鬼~
取締怠速三分鐘未熄火前~先取締環保局的垃圾車吧~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新聞也有說到....執行公務車不在此限.((警車,消防車))

垃圾車也應該算吧....


照你的說法,你也應該叫公務車也不要怠速好了,一視同仁嘛,何必挑垃圾車X譙


用子母車固然有子母車的好處..但也有隱憂(垃圾都會被亂丟,丟到滿出來)

再來,廚房的廚餘要怎麼回收?用子母車嗎,也可以順便資源回收


而且子母車也不可能放這麼多+廣,一定會有比子母車遠的人,難不成丟個垃圾還得特地出來倒?

出來一定得騎車啊,造成空氣汙染不是更多嗎?(放子母車不是說放就放的,你要看那個地方有人願意讓你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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