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後方摩托車追撞,原因是紅色圈圈那台摩托車綠燈起步突然往右走,再往左走-.-
我的汽車就自動煞車了(看影片沒煞車可能就撞上去了),
雖然沒有撞到前車,但也因此被後方其中一台摩托車追撞,
想請問這檢舉違規用哪一項比較容易成立? 或多項一起檢舉? 或就選擇原諒吧?

這種情形你會檢舉嗎?
文章關鍵字
有清楚拍到車牌號碼的話
跨越雙白實線成案機率極高
沒有拍清楚車號或沒有跨越雙白實線的話
幾乎很難成案
這種人這種騎法不會是第一次,他能安全回家完全是靠別人注意而去煞車或閃避,不是他騎車的方式安全或是運氣好。
有錄到車牌就檢舉,沒有拍到跨越雙白線就用第55條檢舉違規臨時停車,不然繼續這樣騎只會害下一個倒楣鬼去撞上他而已。
難成案,因無肇事事實~~
跨越雙白線行駛, 只要有跨越事實, 一定舉發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若有因果關係,可用影片佐證,損害向對方求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