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廢話不多說,我只陳訴(恕刪) 無聊 廢話不多說還打這麼多 然後就你看到的影片,要不要和解是你的問題。大家不能為你決定 撞的怎樣,既然有影片。那交給交大去簡判 都幾歲人了。來01帶風向啊?還是當01的人都傻子? 這不是爆料公射ok
在01裡,你騎車看正妹導致摔車,正妹就是肇事的主因,如果正妹跑掉了,他就是肇事逃逸!!同樣的,長太醜嚇到騎士導致摔車,醜人也是主因...以後路上有車禍,絕對不要跑掉,因為很可能自己是兇手也未可知!!!以上是01的觀點..
AokiSora wrote:(恕刪) 你不行可以跳過不然歡迎檢舉不用在這講一些無用的話我想請問您您貼這文對於未來大眾的助益如何?我至少提除出大法官解釋條文而網友也提供判例做為以後有需要的人參考的依據也告訴大家不必因為 肇逃 這個名詞心生恐懼而跑去跟人和解在您認為您發出正義之聲時您是正義的嘛?你對正義做了多少貢獻呢?
肇事逃逸這種惡法早就該修一修了不知道立委們是幹什麼吃的我爸之前被撞 對方只是擦傷還扶對方起來還給對方錢去看醫生我爸一離開後他馬上報警肇逃+要求索賠5萬不然要讓他去坐牢---------------------肇事逃逸這法律沒明確定義 又有最低一年刑期的奇怪法律明明立意良好 -> 為了怕受傷沒人救治如果對方沒事能自理 只是沒報警也算肇逃喔?